宁波银行高管事件追踪报道
入股资金多来自银行信贷
一起诉讼,将宁波银行高管暴富的链条一一呈现。
7月15日,宁波银行起诉一名在职员工,要求其归还2004年从银行借的购房贷款,本息合计28万多元。此举再次将2004年宁波银行高管大量持股的内幕引爆。
宁波银行以提供购房贷款为名资助10名高管购买宁波银行的原始股,每股认购金额为1元,资金缺口再通过向其他银行质押股权获得。
2004年,宁波银行先后颁发了两个文件,确定了公司员工按级别申请购房贴息贷款的最高额度标准以及按级别确定了入股的额度。这样不论是行长还是普通员工,大部分入股资金就是2004年发放的购房装修贷款。
随后,2007年2月15日,宁波银行又下发了通知,规定自2006年12月21日起发生的利息由贷款员工自行支付,总行取消在贷款结息时直接补贴利息的办法。不过,据宁波银行内部人士透露,实际上行内有内部文件,员工按上述要求所付利息作为年终奖返还给了员工。
此外,公司高管在本行购房贷款最多只有100多万,与其认购的股权资金相差悬殊,这些高管就通过股权质押的形式,将所持股票质押给鄞州农村合作银行,获得认购资金。而且,持股数越多的高管,质押的股权数量也越大,如果再加上从宁波银行的贷款部分,总金额与入股资金量基本相当。
最后,为了达到低价认购的目的,宁波银行高管更是将该行2004年4.38亿元的净利润压缩为7740万元,并突击大量计提各项准备金,最终达到在2004年9月入股时账面每股净资产0.83元,使入股价格1元“合法化”。
资金链条显示:10名高管几乎不需付出分文现金即可获得4200万股份,以宁波银行上市后股价峰值32元计,价值逾10亿元。
随着司法介入的深入,我们将或许有望看到更全面的真相。据《证券市场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