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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的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上还传出一条重要消息:江苏将全面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财力将进一步向市县集中。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这次财政体制调整将大大缩小省集中的范围。对地方营业税,以2007年为基期年,增量部分省不再集中,全额留给地方。同时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车船使用和牌照税(车船税)等多项收入,其增量部分省均不再集中,全额留给地方。经模拟测算,预计未来5年省财政将少集中地方财力达316亿元。
上述政策“用心良苦”,营业税增量不再集中的做法,显然是为了“科学发展”,促进地方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发展现代服务业。用一位省辖市财政局长的话说,“否则工业发展得再好,增值税的增量还是被省里拿走了”。
不过,也有人评价,地方营业税增量部分全额留给地方,这在某种程度上对房地产市场而言是个“利好”——作为地方营业税的重要组成部分,此举很可能促使地方政府更加注重房地产业的发展。不过,省财政厅有关人士否认了新的财政体制改革与“托市”有关,“在一揽子涉及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中,与房地产有关的部分是微不足道的。”
快报记者 郑春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