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不少市民询问:原来每月定期扣除的逐月还款,怎么在7月份扣不起来了?
7月份的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一些市民的月缴存额度发生了变化,对选择逐月还贷的市民有无影响?昨天,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就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作出了详尽解释。
7月还贷额怎么没扣
市民张女士说,她原来每月房贷还款是3000元,其中商业还贷额是1700元左右,公积金还贷额是1300元左右。因为公积金月缴存额有1000元,每月她只要交2000元房贷,可是近日一查,发现公积金的1000元没扣除,如果这样的话,是不是会算她逾期并要缴纳罚息呢?
“张女士的情况确实出现过。”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士表示,7月份类似的情况还不少,经查,绝大多数是因为职工所在单位调整缴存基数滞后(7月份开始是单位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时间),造成缴存公积金慢了一段时间,以至于当月的公积金账户金额不足以提取还贷。
该人士说,现在市民逐月还贷的前提规定是要“保留12个月以上的缴存额”,一些逐月还贷用户如果刚好是12个月的余额,但因为单位缴存滞后,就会出现7月份没有扣除的情况。正常碰到这种情况,是要按逾期计算罚息的,因此建议市民最好将公积金账户保留13个月以上的金额,并及时查询账户情况。
账户自动“多退少补”
市民李先生去年10月份办理了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原来每个月的公积金缴存额度是1080元,月还贷款是1200元,再另行交120元的现金用于还贷。今年单位通知他,下半年他每个月的缴存额提高到了1300元。李先生想知道:他的公积金逐月还贷是不是每月可以按1200元的还款额来扣除,而不用再另外还120元的现金?
“每月扣除的还贷金额会随着缴存金额变化,电脑会自动确认,市民不用担心。”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士解释说,像李先生这样的,若是缴存额(1300元/月)超过了还贷额(1200元/月),那他以后就不用再还原先不足的120元了。而李先生多出的100元缴存额,就自动积累在公积金余额账户上。“通俗地说,还贷的账户会根据贷款人的缴存额度多退少补”。
不能用公积金逐月还商贷
还有市民咨询,如果公积金贷款部分还完了,是不是可以提取公积金逐月偿还商业贷款部分呢?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士说,政策规定委托提取公积金还贷仅限于还公积金贷款。如果买房人还清公积金贷款了,另外还有商业贷款,那可以在每年的1—6月份的上半月到银行柜台办理人工提取公积金手续,用于偿还商业性贷款。
同时,还有很多市民关心公积金二次贷款问题,其中较为集中的是:原先通过组合贷款购买了房子,现在公积金贷款已还清,但商业贷款尚未还清,是否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子?该中心人士表示,只要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市民就可以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但会具体调查申请人的负债情况,并对申请人收入进行审查。
快报记者 尹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