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江研 快报记者 李梦雅)车子马上就要到站了,3岁小朋友陈格(化名)站起来准备下车。不料,司机一个急刹车,陈格摔倒在地腿骨折了。近日,法院判决新城巴士公司赔偿陈格七千多元。
今年年初,陈格和爸爸妈妈一起坐105路公交车回家,快到站时,陈格站到车门口准备下车。没等站稳,突然一个急刹车,陈格摔倒在地,嚎啕大哭。送到医院后,陈格被诊断为左小腿胫骨骨折,父母算了一下各项损失,总共有一万多元,便向新城巴士公司索要赔偿。新城巴士对这起小车祸并不否认,但他们觉得赔偿额太高,双方迟迟没能达成一致。为了讨个公道,陈格父母将公交公司告上了法院。
江宁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格作为旅客,享有安全抵达目的地的权利,新城巴士作为承运人应当将陈格安全送到约定地点,新城巴士需对陈格的伤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江宁法院经过核定,判决新城巴士赔偿陈格伤后医药费、营养费等共计七千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