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对三联商社股权的增持,国美对三联商社的重整拥有了决定性话语权。但是,三联集团随后摆出的三联家电商标品牌问题,已成为国美重组上市公司必须逾越的一大障碍。
三联集团此前向媒体表示,三联的商标由三联集团依法拥有,根据协议约定,上市公司使用三联商标的前提是三联集团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否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对此,记者采访了三联集团,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三联家电的品牌商标及骨干团队,国美、上市公司、三联家电骨干团队或者其他第三方,都可以使用。品牌商标虽然以往未经评估,但其价值可以通过评估、测算、谈判等多种方式确认。按集团董事长张继升的话说,天下没有达不成的交易,都可以谈。快报记者 郑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