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跟随父亲和继母生活的8岁女孩,昨天被要求在法庭上作出人生的重大选择:到底是继续跟随继母生活还是回到亲生母亲身边,因为在汶川大地震中她失去了父亲、爷爷、奶奶。昨日,四川彭州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小芳的生母廖女士起诉继母杨女士索要抚养权一案。庭审中,法庭破例允许小芳选择跟随哪位母亲生活。法官当庭表示,依法小芳应随廖女士生活,不过法律也要考虑亲情。在法律和亲情之间,法官将如何选择,小芳的命运又将何去何从……
突变
地震毁了家,只剩女儿和后妈
小芳5岁那年,父亲谢先生和生母廖女士离婚,从此小芳跟着父亲和继母杨女士一起生活。在经过艰难的融合期后,小芳终于接受了父亲离婚的现实,也接受了杨女士,准备翻开自己生活新的一页。杨女士也将小芳视为己出,新的母女关系正慢慢成长。
5月12日,汶川大地震发生,家住彭州葛仙山镇的小芳顷刻失去了父亲、爷爷、奶奶以及杨女士给她生的弟弟……当时,杨女士抱着小芳走出废墟,投奔亲戚。就在杨女士和小芳惊魂未定的时候,杨女士却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原来,廖女士已将杨女士告上法庭,讨要对小芳的抚养权。
舌战
亲生母亲有血缘,继母有爱
昨日,彭州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我的丈夫、儿子等亲人都在地震中走了,现在就只剩下小芳和我相依为命。”杨女士痛哭着陈述,在失去亲人后,她更感到亲情的重要。地震后,她和小芳相依为命,互相鼓励,小芳已成了她继续坚强活下去的精神支柱。她不能没有小芳。
“小芳是我的亲生女儿,在谢先生去世后,她已经没有理由再留在你身边。”廖女士说,从本质上讲,杨女士和小芳的联系完全源于和谢先生的婚姻,现在谢先生已经不在了,这种联系也就不存在了。而她仍然是小芳的生母,这种血缘关系是割不断的。其次,杨女士的房子在地震中毁了,而她现在有房,离学校也近,为了小芳的未来,她认为小芳跟着她生活更加合适。而且,杨女士现在只有26岁,今后如果再婚,小芳既不是杨女士亲生的,也不是她未来的丈夫亲生的,这对小芳的心理成长也不利。届时,杨女士还能不能好好地照顾小芳都是一个问题。
“今后我不管怎么样,都会把小芳当作我自己的孩子。”杨女士提高了嗓音说,她完全有能力抚养小芳,而且今后不论自己嫁人还是单身,她都会一如既往地对小芳好。
选择
女儿想和后妈过,命运将如何
“小芳,你到底希望跟哪个母亲继续生活?”虽然法律规定,只有10岁以上孩子,才能在抚养权纠纷中有权选择跟谁生活,但法庭还是破例让小芳做了一次人生的重要选择。
小芳伸出手指着杨女士。杨女士眼中流露出幸福。而坐在对面的廖女士瞬间面无表情,两行热泪滑落。
“小芳,你不记得妈妈了吗?你不记得你原来说过最爱妈妈了吗?”廖女士哭着呼喊着小芳的名字。
法庭特地允许廖女士离开座位,和小芳交流。但廖女士坐到小芳旁边,小芳马上坐到旁边的位置。廖女士冲过去一把抱住小芳,小芳挣脱廖女士的双手,冲进杨女士的怀抱。
“我死也不跟你过!”小芳这句话,刺得廖女士眼泪如洪水般涌出。
“小廖,算了。”看着这样的情景,廖女士的代理人让廖女士先回座位。
“依据我国婚姻法,廖女士是小芳的亲生母亲,有更好的抚养条件,谢先生已经去世,我们有足够的理由请求法院判决小芳跟廖女士生活。”该代理人接着从法律角度详细阐述了一番。
“确实,根据法律,我们可以判决小芳跟廖女士生活。但这样判决的效果到底好不好呢?”法官说,现在小芳明确排斥廖女士,对杨女士非常依赖。强行判决小芳跟廖女士生活后,对小芳的成长不一定有利。
昨日上午11时,法庭在调解无果后,宣布休庭,择日再行调解。(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据《成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