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思想之刘洪波专栏】
幼儿园瞒报手足口病疫情被责令停止办学(7月30日《生活新报》)。我饶有兴趣地阅读这个新闻,但越看越是一头雾水。
昆明五华区特蕾新书香门第幼儿园发现了一例手足口病,该幼儿园已经停课,这是可以确定的。但该园是否有瞒报疫情,是否因瞒报而停止办学,停止办学到底是取消了办学资格,还是防疫期临时措施,一概不知。
举报人施女士的说法是,7月21日她儿子的同班男孩被确诊患上了手足口病,可事发之后幼儿园并未把这件事告知其他家长,也没有采取停课等处置措施。26日上午施女士将这一情况告知昆明市疾控中心。
园方并不认可“瞒报”的说法:家长告诉园方孩子生病了,而且有可能是手足口病,幼儿园就加强了消毒工作,在医院确诊孩子患手足口病之前,幼儿园不可能按照手足口病上报有关部门,在幼儿的手足口病病情确诊后,幼儿园就主动停了课。
21日患儿就诊,24日确诊手足口病,情况已为市、区疾控中心掌握。报纸上说施女士是26日向疾控中心举报的,而其实区教育局已在前一天对幼儿园作出了停止办学的处理,因此施女士之举报应属不明情况而为之。但25日五华区各部门前往幼儿园进行处理,也是接举报而去,那么举报者是否另有其人?
五华区各部门在接报前,是否将疫情通报给了幼儿园,不清楚。按理,幼儿疑似染疫后,应是医院确诊病情,报告疾控中心,疾控中心通报幼儿园并采取相关措施,同时还应向社会公开信息。但我没有看到这些,只看到前一天确诊,第二天政府各相关部门即接举报后去处理幼儿园。这家幼儿园有明显的过错吗?看不出来。幼儿园可以说日常防疫程序是早已做到,在幼儿就诊后,23日前往看望,此时未确诊,无所谓瞒报;24日确诊,却没见到有关方面向幼儿园通报;25日幼儿园再次看望幼儿,此时患儿已确诊,但政府各方面的处理也在接举报后到达。
那个“责令停园”的处理,到底是因瞒报而作出,还是一个正常的防疫措施?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一家幼儿园因瞒报而被停办,这是很多人愿意看到的快意之事,人们太需要“动真格”“下狠手”了,而不会太在意“真格”动得是不是霸道。
我想,这家幼儿园应该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通报,以确定是否该停止上课,而不是在幼儿确诊疫病后,不明就里,却接到“责令停办”的处理。相对于幼儿及家长,幼儿园处在强势,相对于政府,幼儿园是不折不扣的弱势。
政府当然可以“责令”任何人、任何机构,这是权力,但“责令”的依据是什么?如果政府信息通报在先,责令属于正常督责,如果没有政府信息通报在先,责令不过是霸道。
(作者系著名杂文家,《长江日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