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江研
快报记者 李梦雅
发自江宁区法院
当浴客郭亮兴冲冲地进入小姐阿美的包间要她敲背时,被冷冰冰地拒绝了,他当即给了阿美一个耳光。岂料被惹怒的阿美冲到吧台抓起一把砍刀,将对方砍得浑身是血。郭亮的朋友见状,过来拉架也被砍伤。
事后,阿美才意识到害怕,偷偷逃跑了。拿不到医药费的两名客人则将浴室告上法院索赔医药费。
被扇耳光,小姐刀砍客人
去年年初的一天,40岁的郭亮和几个朋友酒足饭饱后,来到附近的洗浴中心娱乐。凌晨1点钟左右,洗完澡的郭亮进入了小姐阿美的包间,要求阿美提供“敲背”服务。刚刚服务完一个客人,阿美觉得太累,便以自己要休息为由,拒绝了对方。
小姐的态度让郭亮气不打一处来,他随即打了阿美一巴掌。阿美见要吃亏,马上跑了出来,直奔吧台,郭亮紧追不舍。
正当阿美要被抓住的时候,她在吧台上发现了一把五六十厘米长的砍刀,随即抓起反追郭亮。郭亮在逃跑的过程中,中了两刀,血一下子染红了浴袍。
旁人拉架也被砍伤
两个人在大厅里追打,很快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这时,郭亮的朋友于鹏赶了过来,见浑身是血的郭亮正在被追砍,连忙上前拉架。“别打了!”于鹏冲上去夺刀,而阿美害怕刀被夺走后自己会吃亏,不管三七二十一,逮着于鹏又砍几刀。
浴室老板娘闻讯赶来,赶紧冲到阿美面前,挡住了她,并叫来车将两个客人送去医院。郭、于两人连忙报警。
伤者法庭上索赔医药费
经过鉴定,两个人的伤口都不深,并不构成轻伤,达不到构成刑事案件的标准,警方也没有立案。
而阿美从派出所回来后才冷静下来,细想之下,她害怕郭亮和于鹏会来找麻烦或索要医药费,便偷偷溜走了。
一段时间后,郭、于两人出院了,细算一下,损失还是比较严重的。“我的医药费、误工费等加起来大概要16000元左右,而于鹏要10000元钱,”郭亮说。两人便来到浴室向阿美索要赔偿,可阿美却早已不见踪影。
“我们是在浴室里被浴室的小姐砍伤的。”两个人一致认为,浴室也是有责任的,便分别向法院起诉,要求阿美和浴室共同赔偿他们的损失。
浴室承担连带责任
开庭时阿美没来。而浴室老板认为,两个人伤后经济损失是阿美直接侵权所为,应由阿美赔偿。而且,郭亮酒后主动引起纠纷,存在重大过错,浴室已尽到了合理安全保障义务,所以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江宁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郭亮要求“敲背”遭到拒绝,并没有主动平息这场纠纷,而是追到吧台,所以郭亮应负主要责任,阿美负次要责任。而针对于鹏的诉讼,法院认为于鹏没有采取合理的措施制止纠纷,应当负次要责任。
但是,阿美砍人的西瓜刀是公开摆放在吧台内的,没有专人看管,因此,浴室应承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
最终,江宁区法院一审判决,郭亮的损失由阿美承担30%。而于鹏的损失由阿美承担80%。浴室在阿美所承担的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的补充赔偿责任。
(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