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打官司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给我带来了一系列的麻烦。”市民赵先生近日将自己的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告上了鼓楼法院,要求对方退还10万元律师费。
2004年12月,前妻和赵先生打起了离婚官司。赵先生介绍说:“这时,不知哪里冒出来的一个单位突然要求我前妻偿还100万元,她其实不是实际借款人,但却把100万元债务认了下来。法院认定,这是夫妻共同债务,我要连带偿还。”
赵先生说,他很冤。“我请南京蓝海律师事务所鲁律师进行申诉,因为我的离婚案就是他代理的,对案情比较熟悉。”赵先生说,不久,前妻又闹到法院要求分割财产,他的代理人还是鲁律师。
“鲁律师说什么,我就做什么。”在鲁律师的指点下,赵先生与前妻达成了财产分割调解协议,其中约定,100万元债务双方各承担50万元。赵先生说:“我当时难以接受这个条款,因为这等于认下了这笔债务,我担心会影响到正在进行的申诉,鲁律师说不会,只要说明情况就行了。随后,他在协议后面附文,‘我们不承担50万元’。”
赵先生说,这份调解书很快就引起了麻烦,“我女儿以调解书侵权为由提出再审。另外我还进行了两起申诉,调解书使我的处境很不利,这正是鲁律师在代理中出现重大失误所致,他补充的那些话根本起不到作用。我要求解除代理合同,同时要求律师退还我交纳的10万元律师费。”
庭审时,鲁律师辩解说:“他说这些话是不对的,这份调解协议,他在上面签了名。况且为了他,我还特地在上面注明‘不承认50万元债务’,可以说,我们已经设身处地地为委托人的利益进行了全力维护。我认为我们不存在任何失误。”
庭审结束后,鲁律师告诉记者:“我们为赵先生作了很多努力,但想不到会是这样的结局,不管怎样,如果法院判我们输,我们立即退钱,绝不会等到第二天。”
快报记者 宗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