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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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7 月 29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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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坠落被送偏远医院后身亡
安监局:包工头的行为涉嫌隐瞒事故逃避处罚
  时间:前晚7点左右

  地点:江宁区人民医院

  快报讯(记者 薛林)前晚,雨花台区一家企业内,一名民工在数十米高空作业时,不慎坠落。然而,工地包工头得知后,不及时将其送到附近的医院抢救,相反却舍近求远,将严重受伤的民工送到十几公里以外的医院抢救,导致这名民工不治身亡。江宁区安监局负责人表示,包工头的行为是怕承担责任,逃避处罚。

  据江宁区人民医院有关人员称,当天晚上7点左右,医院急诊室接诊一重伤民工,“是几个民工送来的,医生检查时,发现他的脑浆已出来,右小腿已断开。”医生确认死亡后,该民工尸体被运到太平间。

  “就在我们登记死亡民工的单位时,其他几个民工拒绝说出单位名称。”医院有关人员说,按照规定,病人送到医院后死亡的,都必须登记姓名、地址、单位及联系方式,“但他们只写了那名死亡民工的姓名、年龄和家庭住址,其他什么信息也没留下。”

  医院有关人员告诉记者,最后还是有一个民工向医院透露了那名死亡民工的遭遇。他姓杜,39岁,溧阳市竹簧镇北村人。前天傍晚5点多,杜某在40米高的钢结构上作业时,不慎坠落到30米高的彩钢瓦上,严重受伤。几个民工在包工头的指挥下,没有将杜某送到附近的梅山医院和南京市第一医院,而是舍近求远,将他送到十几公里以外的江宁区人民医院救治。由于杜某伤势较重,在被送到医院时就己死亡。

  昨天,江宁区安监局在得知后,立即派人去医院了解情况,但始终不知杜某所在单位。该局负责人表示,民工坠落受伤,不送附近医院,而舍近求远,将他送到江宁区人民医院抢救,显然是想躲避有关部门的查处,其行为有隐瞒事故不报之嫌。他们将通过相关部门,查找事故单位,并上报南京市安监局,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徒先生报料奖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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