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出社区就可以看上病,这是很多人的梦想,可现实却往往是:新小区入住多年后,社区医院还不见踪影!记者从昨天开幕的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获悉,《江苏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条例(草案修改稿)》针对目前社区医院面临的三大问题提出了对策,尤其是对社区卫生服务设施的建设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规定要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当新小区居民入住时,社区医院也应该同时开门营业。
没有医院
新小区入住,社区医院要同步开业
楼盘、小区都一个个建起来了,可社区医院却不知道往哪儿按了!针对这一问题, 《江苏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条例(草案修改稿)》新增加了一条内容:在城市新建和改建居民区中,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应当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为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必要的社区卫生服务用房。
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原来草案曾规定:“在新建或者改建居民住宅区时,开发商要按城乡规划标准在公共服务设施中预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房,并无偿提供给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在审议时,有委员提出,这一规定是好的,但是如果开发商拒绝提供又该如何制约?
经过讨论,《(草案修改稿)》明确了社区卫生服务应该是政府主导行为,社区医院的规划、建设、使用应该与居民住宅“三同步”,专家指出,“把社区医院建设列入规划中去,既防止了社区医院“无地可建”的尴尬局面,也可以保证医院建设用房对地理位置的特殊要求。”
没有医生
到社区医院工作,转正工资高一级
好医生不愿意去社区医院,因为待遇不好。这样的问题一直困扰着社区医院的发展。《(草案修改稿)》为有意到社区医院去的专业人才提出了更多的优惠条件。例如:“大专以上毕业生到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提高一至二级”;“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满三年的,可以优先参加相应的培训或者业务进修。”同时,还鼓励离退休高、中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为其开展服务提供便利,并给予相应的待遇。
没有病人
去社区医院看病自付比例低1/4
去社区医院看病
自付比例低1/4
要吸引更多的居民去社区医院看小毛小病,除了有更多专业的医生以外,更低的医疗费用也是一大优势。《(草案修改稿)》规定,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个人自付比例分别比在二三级医院就诊费用低15%、25%以上。慢性病人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的医疗费用,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部分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记者了解到,以南京市秦淮区为例,2007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均门诊费用比2006年同期下降20.06%,门诊人次同比上升了25.18%;实行零差率销售的药品价格平均降低了40%,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率提升到63%,可见,价格低不低直接影响到居民愿不愿意去社区医院看病。快报记者 都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