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 (记者 都怡文)在昨天递交省人大审议的《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草案)》中,规定江苏行政区域内今后一律禁止生产粘土实心砖,取而代之的是新型墙体材料。
记者了解到,2007年江苏全省生产粘土砖283亿块,相当于毁地约4.2万亩,其中很大一部分就是耕地良田。为了保护土地资源,节约能源,《条例(草案)》规定,江苏行政区域内今后一律禁止生产粘土实心砖,城市规划区内禁止生产粘土空心砖。城市规划区内属于框架结构的建筑工程,应当使用新型墙体材料。除了列入历史文化保护的古建筑修缮等特殊工程外,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同时,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按照规定标准预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