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版:民事/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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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7 月 23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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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先生打通96060热线,弱弱地问:
我朋友取了别人卡里的钱……
  快报讯(记者 马晶晶)昨天上午,快报96060热线接到一名男子的来电,对方说话吞吞吐吐:“我有个朋友,在双龙街捡到一张卡,他把卡里的钱取了出来……”随着接线员的仔细询问,这名男子表示,这张银行卡里有一万多元,被他朋友全部取了出来,并且朋友将卡扔掉了。现在这位朋友很担心,不知道将面临什么后果。

  这名男子自称姓段,事情发生在他朋友身上。6月初,他的朋友在双龙街工商银行取款时,在取款机内看到一张银行卡,屏幕显示已经输过密码,能够正常使用,查了一下余额,还剩一万余元。

  “我朋友取走了一万元。”段先生说,钱已经被朋友花个精光,连卡都扔掉了,但一天天过去了,朋友的心里越来越不安,担心万一失主找上门来,那就惨了。

  记者随后联系了双龙街工商银行,一名工作人员回忆说,约一个月前,确实有一名男子报案称银行卡被盗取。

  南京焯燃律师事务所虞兴东主任认为,在公安机关侦破此案之前,段先生朋友要尽早前往自首,公安机关应该会宽大处理,“虽然已经犯了盗窃罪,但有自首行为,公安机关应该只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但如果坚持不予归还,可能要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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