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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民工命丧下水道
居然找不到事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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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7 月 22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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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民工命丧下水道 居然找不到事故单位
  不久前,安徽淮北市7名民工清淤污水窨井时中毒死亡。蹊跷的是,事故发生后,竟然连事故单位都找不到,淮北市政府不得不垫支100多万元赔偿金。谁该为这7条逝去的生命负责?

  7个残破家庭

  15个失去父亲的孩子

  7名疏通下水管道的工人,次第倒毙在同一个下水道的窨井里。他们留下7个残破的家庭,其中包括15个失去父亲的孩子。“这个活儿再挣钱,我们也不干了,也不会再让孩子们干了。”在淮北市污水处理厂,孙刘萍去找前段时间被污水处理厂暂扣的车辆和工具时对记者说,“过两天这些东西要全部变卖了。”

  两周前的一起意外事故,夺去了7个民工的生命,其中5个是她的亲人。在丈夫孙善良不幸遇难整整两周后的7月13日,53岁的孙刘萍,这个倔强的乡下女人,没有被悲痛击倒,她擦干眼泪,独自收拾丈夫撂下的摊子。十几年前,丈夫带着她和4个孩子到城里闯荡。直到近几年专事疏通下水道,并积攒配置了价值十几万元的专业设备。

  事业上干得风风火火的孙善良,怎么也不会料到,会一头栽倒在小小的窨井里。

  6月29日的中午,淮北市高温闷热,没有一丝风。孙刘萍像往常一样,给包括丈夫在内的8个工人送来了饭菜。然而,那天的午餐,却成了他们最后的午餐。

  7月8日夜11时左右,7名死者家属分别在不同的房间签署了死亡赔偿协议书。10日,死者的骨灰返乡安葬。孙善良,这个在城里闯荡了十几年、渴望扎根城里的皖北农民,在他52岁这年又回到了生他养他的那片黄土地。

  

  无保护清淤施工

  7名民工中毒死亡

  谈及事故发生时的情景,当时在现场作业的工人孟祥海情绪激动,眼神中透露着恐惧。

  孟祥海说,6月29日下午1点多钟,包工头孙善良带着他和王勇、老刘等人在南黎路中段的一个窨井清淤。王勇是第一个下井的,老刘在井口上看着。因为王勇过了好长时间没上来,老刘就下去看情况了。但老刘也没有上来。其他人就开始慌了,紧接着又陆续有三名工人下井施救,但下去的人依然不见有反应。这时,包工头孙善良闻讯也赶到了窨井口,赶忙下井救人。但结果同样音讯全无。

  孟祥海说,他当时也慌了,正打算向井下通氧气,没想到孙善良的一个亲戚也下井去救人了,但是这个人下井后也是有去无回。此时,窨井内已经有7个工人了。

  “我当时也要下去救人,幸好先打了120,120工作人员让我去路边等,给急救车引路,这才救了我一命。”孟祥海说,在清淤施工前,没有人为他们采取任何保护措施,也没有人告诉他们应该怎样做。

  谁是事故的责任单位

  大家都说不是自己的责任

  确定“6·29”事故责任者颇为费力。

  负责事故调查的淮北市安监局于勤周局长说,安监部门开始时找不到责任主体单位,认定事故责任很困难。南黎路污水管道工程由市排水公司通过淮北市招投标中心向社会招标,中铁二十四局安徽公司在招标中中标。在没有竣工验收该工程的情况下,淮北市排水公司就启用了该工程。后污水管道发生堵塞,孙善良等人被派去清淤。

  中铁二十四局安徽公司负责淮北项目的金加庆说:“淮北市建委要求我们出钱赔偿死者家属。但是,事故确实与我们不相干。”金加庆告诉记者,他们公司多次要求排水公司进行竣工验收,并付清剩余的100多万元工程款,但排水公司一直拖着不办,也没有付清工程款。金加庆认为,由于排水公司是市建委下属单位,市建委是在逃避监管失职的责任。

  记者在南黎路污水管道工程施工合同中看到,合同第32条规定:“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淮北市建委主要负责人对记者避而不见。排水公司副总经理陈见说自己是负责公司内部营运的,不知道7名民工死亡的事。记者从事故调查组了解到最新情况是,淮北市排水公司为事故责任单位。据新华视点 民主与法制时报

  ■快评

  “亡羊”之后谁“补牢”

  记者从负责事故调查的淮北市安监局了解到,调查组在对排水公司、中铁二十四局等相关人员进行综合调查后,目前基本认定孙善良施工队是由淮北市排水公司工程科负责人宋剑宇派去南黎路进行污水管道清淤作业。目前,宋剑宇已被拘留。

  据事故调查组负责人介绍,清淤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施工方是由来自农村的包工头孙善良负责,该施工队在没有任何施工资质的条件下,就取得了施工权。孙善良既是受害者,也是责任人。

  安监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发现7名死者都是农民工,现场没有施工管理人员及监管部门,民工的姓名都不清楚,后来,调查组通过公安部门才得以一一确认死者身份。他感慨,排水公司对雇佣的施工单位不闻不问,更没有安全教育,可见排水公司安全管理混乱到何等地步了!

  安徽省社科院社会学专家王开玉认为,相关单位之所以将承担责任看得比7条生命更重要,其根源在于事故单位负责人心中只装着个人利益和小团体利益,缺乏对生命的起码敬畏和尊重。新华社“新华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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