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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害江苏籍英雄戴俊
三凶手一审被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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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7 月 22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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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害江苏籍英雄戴俊三凶手一审被判无期
  去年6月29日快报报道戴俊事迹

  三名凶手被判无期徒刑

  2007年6月26日晚,江苏籍富商戴俊在西安市莲湖区环城西路自来水公司附近,路遇歹徒抢劫少女小孙,他挺身上前与歹徒搏斗,戴俊被捅伤并当场死亡,他遇刺时44岁。事发8天8夜后,杀害戴俊的三名凶手陈庆华、武金峰、孙震被警方抓获归案。经查,该三名案犯还伙同其他4人作案多起,罪名涉及抢劫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故意伤害罪、抢夺罪、盗窃罪5个罪名,并在作案中致两人死亡、三人重伤。2008年7月21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7人进行了一审宣判,其中杀害戴俊的三名凶手陈庆华、武金峰、孙震一审均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各被处5万余元罚金。

  戴俊妻女提出赔偿

  昨天10时17分,陈庆华、武金峰、孙震等7名被告人被法警依次押进法庭,身穿黄色的囚服,戴着手铐、脚镣,7名被告人都低着头。昨日,个别被告人的亲属也来到法庭旁听。庭审时,戴俊的妻子卞正琴和女儿戴某要求陈庆华、武金峰、孙震及其家长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等共计人民币27万余元。

  三名主犯被判无期徒刑

  昨日,法院一审数罪并罚,对3被告作出判决,以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和抢夺罪,判处陈庆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1万元;以抢劫罪、抢夺罪和盗窃罪,判处武金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4万元;以抢劫罪、抢夺罪判处孙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1万元。同时,民事诉讼原告人戴俊家属获赔234225.7元。

  宣判后,7名被告人均表示“不上诉”。宣判结束后,审理本案的杜法官说,此案的第一被告陈庆华和第二被告武金峰,案发时都不到18周岁,根据有关法规,对未成年人不能判处死刑,所以对他们依法作出判处无期徒刑的判决。

  戴俊四弟泪流满面

  昨日,记者在法庭上看到了戴俊的四弟戴贵。当审判长宣读判决书时,戴贵表情凝重站在原告席上。在审判长念到戴俊挺身而出,制止被告人抢劫行为的内容时,戴贵泪流满面。

  一提到大哥戴俊,戴贵哽咽着说,今年6月26日,是大哥戴俊去世后的一周年纪念日,当天一早他和嫂子等家人、公司员工、江苏商会代表以及大哥戴俊生前在西北大学的同学,又来到戴俊遇害时的事发地,为大哥举行了祭拜活动。戴贵告诉记者,大哥见义勇为之举受到社会的关注,作为家属他感到欣慰。

  [事件回放]

  戴俊见义勇为血洒西安

  2007年6月29日至7月初,快报多篇幅重点连续报道了戴俊的事迹。2007年6月26日晚,西安宝马工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江苏籍董事长、总经理戴俊在西安市莲湖区环城西路自来水公司附近,路遇歹徒抢劫少女小孙,他立即大吼一声挺身上前与歹徒搏斗,戴俊被捅伤并当场死亡,他遇刺时44岁。

  [链接]

  英雄上银幕 观者动容

  2008年6月26日,是戴俊去世一周年纪念日。满怀对英雄的崇敬与怀念,数字影片《戴俊》在西安举行了首映式,影片以戴俊创业过程为主线,塑造了一位出身贫寒、立志高远、乐善好施的新时代企业家形象。首映式上座无虚席,当影片再现主人公戴俊为救陌生女孩见义勇为的一幕时,观众流下了感动的眼泪。

  《三秦都市报》《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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