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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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7 月 22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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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上哥们的前妻 丢了性命
  “救命啊!”太平南路一小区传出女子的尖叫声,当小区保安到达现场时,一个中年男子痛苦地躺在地上,腹部血流不止。警方介入后,案件真相大白:被害者恋上了哥们的前妻,哥们一时气恼动刀杀了他。

  40多岁的晓艳是生意场上的女强人,5年前与丈夫张正忠离异后一直单身。但晓艳后来的家张正忠还是经常去,他有晓艳家的钥匙,也有晓艳的汽车钥匙。

  张正忠的好弟兄陈冈也对晓艳有意思,他们的事情传到张正忠耳里后,张正忠很恼火。

  2006年9月1日晚,两人一番缠绵之后,陈冈留下来过夜。次日两点多,二人突然听到门锁的响声,晓艳赶紧催促陈冈起床。

  门锁在响了几分钟后,外面突然又没了动静。晓艳估计是张正忠因为门反锁打不开离开了,为防止张正忠杀回马枪,她便让陈冈走。然而,当陈冈打开房门时,发现张正忠正站在门外。

  “得好好教训你。”张正忠操起匕首就刺了过去。陈冈倒在客厅沙发上,随即,他又挣扎着起身,想往外走。张正忠被晓艳死命抱住。陈冈刚走到门外,便一头栽倒在地。

  见陈冈倒在血泊里,张正忠吓得拔腿就跑。因匕首刺破动脉,虽经医生全力抢救,陈冈还是死了。想到难逃法网,张正忠主动投了案。

  南京中院审理认为,张正忠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据此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赔偿死者家属近30万元。

  (文中人物系化名)

  通讯员 市法 快报记者 宗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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