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视点
今后,国企老总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情节严重的将被开除党籍。这是中纪委关于共产党员廉洁自律“七项要求”中的规定内容。有关专家表示,这填补了国企领域反腐的空白。
(7月16日《京华时报》)
国企老总享受天价高薪,早就被舆论一再质疑,此次中纪委的规定是对民意诉求的一种回应。问题是,这样的约束足够有力吗?要想“不准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获得足够正义,前提是既有国企薪酬体制是公正合理的。另外的疑问是,在开除党籍之外,相关的法律问责程序会不会被虚置呢?
这其实才是问题关键。遗憾的是,国企薪酬体制本身就不合理。此前国资委的薪酬制度设置,被人们普遍认为与国企老总的实际贡献不相匹配。比如,国资委规定国企高管与职工平均收入差距不能超过12倍,就受到过专家学者的普遍质疑。如果不能形成一个符合市场化要求且足以服众的薪酬制度,就算国企老总是“按规定获取报酬”,恐怕也无法掩盖其不合理不公平的底色。
伴随着国企老总“天价薪酬”现象的,还有种种慷国家之慨的非法牟取个人私利的行为,这些完全就是贪污腐败了。对此,约束不能简单停留在党纪处罚的层面,更应该彻底纳入法律问责程序。
正确对待国企薪酬管理问题,关键就是不能态度暧昧,而是去积极理清问题症结。所有的问题,必须市场的归市场,行政的归行政,法律的归法律。否则的话,那些中饱私囊的国企老总就很可能仅仅只需承担纪律责任,而免于法律的处罚。
(单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