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7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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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7 月 1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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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前,卖淫女给民警发短信
  通讯员 市法 快报记者 宗一多 发自南京中院

  

  王红(化名)在南京从事皮肉生意,尽管有白癜风,但生意却不错,这引起了“同行”的嫉妒,几位卖淫女就拿白癜风说事,以此讥讽王红。一时想不开的王红决定报复,将刀狠狠地刺进曾嘲笑过她的卖淫女腹中……

  在嫉妒王红的“同行们”中,要数小兰“闹得最厉害”。2007年11月7日凌晨1点,在北京东路一车站附近,小兰又拿王红的白癜风寻开心。

  “我又没有得罪你,你别这样!”王红忍让着,可小兰反而变本加厉,还动起手来。愤怒的王红冲到附近一家超市买了一把水果刀。

  “在返回时,我用自己的小灵通给几位朋友发了一条短信,内容大致为‘有人欺负我,我想杀人,我到超市买了刀’,希望朋友们收到此短信后能安慰自己。当时,要是有人能够劝劝我,我就不会做这个傻事了。”然而不幸的是,发完短信后,王红的小灵通就没电了。曾经抓过王红的一个派出所民警也收到了这条短信。看到短信后,他立即打电话过去,可怎么也打不通。

  “我到底哪得罪你了?你为什么老要欺负我?”王红回到原地后厉声质问,得意洋洋的小兰又继续骂她,王红立即掏出了刀。“你捅啊!我看你还敢?”小兰朝着刀迎去。慌乱中,王红刺了小兰几刀,随后就跑了。她没想到的是,小兰因失血性休克死了。

  今年2月13日,王红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鉴于其归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南京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红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日前,该判决得到了江苏省高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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