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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7 月 13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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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 交警咋也能处罚?
警方:只要属于“道路”,交警便可管理
 快报讯(记者 田雪亭)停在小区道路上的车子被贴了违停罚单,此事引起不少车主的关注。针对近期部分市民的反映,昨天,南京市交管局专门召开现场发布会,就小区停车问题进行说明,警方强调,只要属于“道路”范畴,交警便有权进行管理。

  近日,南京市民张先生在自己的小区邓府山村停车时,被交警贴了一张违停的罚单,这让张先生感到难以理解,“交警管理的应该是道路,我停车的地方明明是小区里啊!”

  对此,在昨天的现场发布会上,交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交警的管理权限,主要是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这个前提,就是“道路”。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比如张先生停车的邓府山村小区,尽管名义上是“小区”,实际上里面不仅有工厂、企业,还有大型超市,社会车辆可自由通行。交管部门在道路上进行了漆划,并设置了停车泊位,但张先生违停,所以交警有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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