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封面快评/中国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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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7 月 9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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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于僵化的制度也会要人命
  【中国观察之椿桦专栏】

  制度过于僵化也是一种漏洞,发生在广西的一起命案可证明这一点。据《南国早报》7月8日报道:广西平乐县一辆载着危重病人的救护车,被特批开上一段尚未正式开通的高速公路。然而在出口处却因收费问题被迫停留了7分钟,病人最终抢救无效死亡。家属认为收费站耽搁了抢救时间,收费站则称是按章办事。

  如新闻所示,收费站的确是按制度办事的:收费员向车辆索要缴费IC卡,救护车没有,收费员拒绝放行;车上有危重病人?好,姑且相信吧,但按规定,必须向上级请示才能放行。这样一来,时间就耽误了。很多人狂骂收费员太官僚,太漠视生命,应承担病人死亡的主要责任。我觉得有些言重了,你可以批评收费员不懂得通融,但守制度、认死理,可能是他们保住饭碗的方法之一。

  从收费员严格按章办事的情节来看,当时的漏洞完全出在制度过于僵化之上:拦车、验缴费卡、打电话请示领导、获准放行。在特事特办的过程中,这些程序都不能避免。

  这让我想起了北京因家属拒签字而导致的孕妇死亡事件(事实上,此类事件经常见诸报端),这类事件也多少与制度过于僵化有关——家属签字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医院不照章办事,出了事故是要承担责任的;而由于信息不对称,家属又难免对是否需要手术持怀疑态度。双方互不让步,当然会延误救人最佳时机。每每发生诸如此类的事件,人们普遍同情弱势一方,而此前对于健全制度、依法办事的呼吁,便被暂时抛之脑后了。

  无论是北京的医生,还是广西的收费员,他们不过是制度僵化的受过者罢了。如果我们换个角度思考,你就会发现,制度有时也会在无意中沦为屠刀,误伤人命。但是,制度从来是不用承担责任的,它只约束人,却不约束自己。奇怪的是:有些僵化的制度在面对权势者时,往往却很灵活;而对弱势者,则往往滴水不漏,铁面无私。这点大有可思考的空间。

  救护车遇阻而延误抢救病人的事例多有发生,如果说要修补制度,早就该修补了。但直到如今,很多地方仍视救护车为经营性车辆,拒绝给予免费通行的特权;对于特事,仍然没有真正的特办,倒是经常对特权者特办;严密的制度,仍旧是那样的密不透风。有人提出过“制度冷漠”一说,但我则认为这是一个伪命题。从来没有冷漠的制度,只有冷漠的人。这个人,当然是指制度的制定者,而不是收费员、医生等这些执行者。(作者系资深时事评论员,有时事评论集《舆论尖刀》问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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