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业内获悉,中国证监会正在酝酿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进行再一次修订,征求意见稿主要涉及新增6个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上市公司股票投资收益或将被重新界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业内人士指出,出售投资实现的收益不具有可持续性,少数公司来自股市的投资收益甚至喧宾夺主,因此将此类投资收益界定为非经常性损益,有助于反映上市公司的正常盈利能力。一份由权威部门发布的报告显示,上市公司2007年度投资收益同比大幅增长152%,主要原因是上市公司出售投资实现收益高达2500多亿元,占到利润总额的18.7%。不过,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获得的股票投资收益与其主营业务有关,在界定非经常性损益时应该加以考虑。
由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是IPO、再融资及ST公司摘帽的考核指标之一,此次将非经常性损益的外延扩大,包括将股票投资收益重新界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体现了监管“度”的变化:根据目前证券市场整体的发展要求,融资需要从严监管。快报记者 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