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歌厅被骗出后,三名女子遭受了非人的折磨——殴打、抢劫、强奸、拍裸照。十天后,她们巧妙自救,终于在警方的帮助下脱离魔掌。近日,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以强迫卖淫暨抢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朱强、陈林、周勇、陈龙10年6个月至13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想控制卖淫女赚钱
这是一起强迫卖淫案件,参与作案的四名被告都是无业游民。
朱强,44岁,姜堰市人,有家庭有孩子,但他却另起炉灶再交女友并同居生活。朱强在姜堰市郊区一停车场内租了两间房,经常与一帮哥们聚集于此。
陈林是朱强的哥们之一,海安县人,30岁出头。20多岁的周勇、陈龙是朱强和陈林共同的朋友,几人经常一起吃喝玩乐。
2007年12月初的一天,朱强与陈林研究如何赚钱时,二人不约而同将目标瞄准了卖淫女。二人感觉控制“小姐”卖淫赚钱快。
朱强曾在邻近的东台市金色大地歌厅唱过歌,认识一些陪唱小姐,还和一个叫余芹的东北女子保持着电话联系。
2007年12月15日中午,朱强拨通了余芹的手机,余说正与小姐妹吃饭,朱强邀请余芹带着她的小姐妹一起到金色大地唱歌。
当日下午,朱强来到金色大地歌厅,见余芹带来的王某、黄某还不足二十岁,年轻貌美,很是开心。唱歌至傍晚,朱强邀请三女子外出吃晚饭。当汽车开出市区驶向郊区时,三人感到有些不对劲,要求下车。但朱强说“已经订好餐”“吃了晚饭就送你们回来”,三人也就没有再说什么。
先殴打抢劫再强奸
车子开至朱强租房附近的停车场饭店停下,已经等候多时的陈林等人一起参加吃饭。饭刚吃好,王某、黄某提出要回东台,见朱强等人不予理睬,就跑向公路边欲拦出租车。这时,朱强和陈林凶相毕露,跑过去将她们拦下,拳打脚踢,并强揪至朱强的租住房内。
朱强、陈林一伙继续对王某等人施以暴力,在被害人不敢反抗的情况下,强迫其脱光衣服,跪在地上。周勇、陈龙先后将被害人王某、黄某带进房间进行奸淫。
为防止被害人向外传递信息,朱强等人收缴了三人的手机、身份证,并洗劫钱包及储蓄卡,逼被害人交代密码,然后去银行取出卡里的1700元。
在他们侮辱被害人的同时,朱强的女朋友刘某一直站在旁边观看,竟然毫无怜悯和羞耻之心。后据朱强等人交代,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消除被害人的羞耻心,好让她们尽快适应卖淫需要!
朱强还让陈林冲泡“催情粉”,强令几名被害人喝下,以激发其性欲。当夜,陈林让王某、黄某陪自己睡觉,轮流对两被害人实施奸淫。
强拍裸照进行威胁
为了让她们卖淫又不报案、脱逃,朱强、陈林等人挖空心思,施尽手段。
12月16日晚,朱强、陈林等人发给王某、黄某二人笔和纸,强迫其写下姓名、家庭成员和家庭住址,并令其编造所谓曾经从事卖淫的“事实”,写在纸上,还按下手印。他们又分别对王某等拍摄裸照,他们威胁说:“如果不乖乖地卖淫,就将你们的自我交代和裸照贴到你们家门口!”陈林还说:“我哥就是派出所所长,白道黑道通吃……”
余芹三人时刻想着逃离,但根本没有机会。
12月17日,余芹观察发现停车场内有一公共厕所,不时有停车吃饭的驾驶员上厕所,就偷偷地写求救信,看准有一驾驶员上厕所,就佯装“解手”乘机将信扔进隔壁男厕所。但让她失望的是,求救信非但未能引起驾驶员的重视,该驾驶员还告诉了看门的老头儿,老头又去问朱强。
朱强大为恼火,强令三被害人跪在地上“老实交代”,让三人分别写字验笔迹。发现是余芹写的后,朱强、陈林等人对她进行了长达数小时的折磨:将她当成“拳击袋”,拳脚相加;多次将她倒提起进行旋转,摔在地上;用竹筷夹其手指,让她痛不欲生;拿出砍刀,扬言要卸了她。他们还不解气,陈林又让余芹用嘴添肮脏的拖鞋……可怜余芹被折磨得几尽昏迷。
一旁的王某、黄某看得胆战心惊。陈林借机训诫二人:“要好好做事,马上带你们到浴城去卖淫……”王某黄某赶紧点头。
12月18日,几人看看余芹性情刚烈,实在难以控制,也被他们折磨得不轻,担心会闹出人命,加之余芹的丈夫通过查询妻子的通话记录已经发现了朱强的电话号码,并电话联系,发来信息说要报警。朱强等人决定将余芹放了。
12月19日上午,陈林用摩托车将余芹送到可以拦到公共汽车的地方,在得到“不报警”的承诺后将其放了。
同日,朱强等人叫出租车,将王某、黄某二人转移至兴化市,住进宾馆,准备组织她们卖淫。后王某、黄某二人先后来了例假,卖淫未成。
巧自救终脱离虎口
在兴化的几天里,无法脱身的王某和黄某佯装服管,与陈林走得更近,使得陈林产生了离开朱强的想法。
12月22日中饭后,陈林对朱强说:“我带她们上街转转”,于是与周勇、陈龙携二人上街,然后伺机叫上出租车,将王某、黄某二人转移到姜堰市的娄庄镇,住进宾馆,摆脱了朱强。
在其后的两天里,陈林等人发现被害人王某、黄某二人已“愿意”与自己发生性关系,就放松了警惕。王某乘他睡觉时用其手机发短信,告诉家人自己被绑架以及所处的位置,请求解救。
收到信息的王某的家人向警方报了警。12月24日晚,东台警方调集了大批警力,奔赴现场,在兴化警方和姜堰警方的大力协助下,当场将4名被告人抓获,并解救出王某、黄某。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通讯员 徐小平 张国柱
快报记者 朱俊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