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深交所对德棉股份及其控股股东与有关当事人予以谴责,并认定该公司部分董事、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和董事会秘书等一批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深交所查明,德棉集团存在大量占用德棉股份资金的行为,并依据相关的《上市规则》,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德棉股份及相关责任人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并公开认定德棉股份董事李会江、周庆春、孙德荣,财务总监段守江,总会计师赵延彬,董事会秘书孙万生,原董事王加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德棉股份控股股东山东德棉集团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快报记者 屈红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