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兰州晨报》报道 6月25日,天水市政府党组会议通过该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就天水舞弊案提交的处理意见,决定对舞弊案中负有领导责任的三名责任领导给予行政处分。
会议认为,这次发生在天水的高考舞弊案,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山东籍学生为山东籍高考移民考生替考的严重作弊案件,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为了严明纪律,教育和警示干部,必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干部作出严肃处理。为此,会议通过了天水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就舞弊案提交的处理意见,决定依据有关条例,给予分管教育招生工作的麦积区区委常委、副区长王晓琴,秦州区政府副区长蒋小丽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天水市公安局副局长、麦积公安分局局长、党委书记田彬行政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