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李明耀 张登高 记者 吴杰)记者昨天上午从江苏省检察院了解到,2007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首次举报线索16200件。奖励举报有功人员78人,发放奖金12万多元。去年以来,全省共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贪污贿赂犯罪案172人,其中处级干部167人,厅级干部5人。
全省检察机关在开展举报工作中,严格保密制度,既注重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也强调保护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违法犯罪案件坚决予以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已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案件15起。
全省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中,注重在重点领域和行业深挖窝案、串案,共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查办案件45件,在城市建设部门查办案件117件,在金融系统查办案件50件。
■案例
原徐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一审被判死缓
庄玉斌,男,1956年1月9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原任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系徐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因涉嫌受贿,经徐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许可,于2006年9月2日被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同年9月15日被逮捕。
庄玉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徐州市人民检察院于2007年7月9日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5年至2006年,被告人庄玉斌利用担任徐州市城管委主任、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的职务之便,索取、收受他人贿赂款物94起,折合人民币605余万元、美元5000元;庄玉斌在担任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期间,在将公积金购买国债的过程中,违反公积金管理使用的法律法规,私下和券商通谋,擅自决定收受有关证券公司给单位的非法利益,并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致使至今仍有2.6亿元未能收回。
2008年3月3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庄玉斌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目前此案正在二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