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息:
自来水用得越多,价格就越贵,这是南京人早就习惯的“规矩”。不过,昨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审议循环经济法草案时,删除了对居民生活用电、气、自来水等实行累进加价收费制度的条款。这样的改动,会影响现行南京公用事业价格的定价机制吗?
快报记者郑春平打听:
在南京,居民生活用水从2005年7月1日起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用得越多,水价越高。电价也是一样,在2004年出台了“居民峰谷电价改革方案”,把居民用电分为高峰、低谷两个时段,峰时用电价格高于谷时。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删除水、电、气累进加价制度后,会对包括南京等地在内的公用事业定价制度产生何种影响,目前尚未可知。省市物价部门都表示,目前尚未接到上级有关通知,暂时不会对上述价格标准及收费方案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