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市安监局敛财有方——
盖个公章,最少二十元
先交钱后盖章,不交钱就不盖章,这几乎成了浙江金华市安监局“小金库”敛财的重要手段。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取消安全生产部门的证书工本费”;国家安监总局文件规定 “核发相应的资质(格)证书所需要的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通过部门预算或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列支渠道予以保障”。但金华市安监局或直接出面,或以金华市安全生产宣教中心名义,强制向各县(市)培训中介机构收取IC卡每本盖章费。每本卡都要盖章,盖一次公章就得收取20元至130元不等的人民币,且全为白条子或收款收据,不开发票。而另一边又向金华市财政报销特种作业操作证工本费。从2005年5月至2006年12月止,共制作特种作业操作证14500本(其中2006年由于有人举报,中介机构拒付),违法所得25万多元。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7000多本,以每本10元收取,计7万多元。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考核不得收费。可只要是需金华市安监局盖章发证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考核也一律得先交钱,后盖章。交钱方法有两种:(1)按发证盖章人数计算,50元/人;(2)按培训利润的50%上交。而且上交必须是现金且不开发票,最多开一张收款收据、白条子作结算凭证。2005年、2006年向各县(市、区)培训机构收取证书盖章费合计13万元。
更不可思议的是,安全生产事故也成了换钱的手段。2005年6月,金华一建筑公司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的安全生产事故,本应处以2至10万元的经济处罚,罚金上缴国库。但金华安监局乘机以此换取了4台电脑和一台高级摄像机、一台打印机。2005年8月,浙江金马水泥厂发生一起死伤人员的安全生产事故,金华安监局又以此换了120吨水泥移作他用。
金华安监局相关负责人也向记者表示,金华安监局确实存在违法收费等问题,金华市纪委等相关部门已经在查处。据《市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