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中国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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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6 月 24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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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 天花板上安家3月
  饭店当成家

  小偷 天花板上安家3月

  电磁炉、被子、衣服、鞋子等生活用品一样不缺,还有各种啤酒和饮料,小偷俨然将嘉兴一家火锅店的天花板隔层当成了自己的家。每天睡在上面,“家”中缺什么,就到天花板下的三家店中去“拿”,就这样一住就是三个多月,直到天花板下的三家店店主发觉不对劲,才联手将躲在天花板上的小偷揪了出来。犯罪嫌疑人金某近日被浙江嘉兴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去年10月,金某来到嘉兴一家火锅店打工,他无意中发现,从火锅店包厢窗外的一个大灯箱中,可以爬到火锅店天花板的夹层中,夹层里的空间很大,有五六百平方米,而且和旁边的快餐店及面馆的顶层相通。一次,金某被怀疑偷窃了店中一名同事的工资,店老板将他辞退。没了工作,也就没了住处。这时,金某想起了那个天花板上的夹层,于是,金某就在天花板上安下了“家”。经认定,金某在上述三家店里共窃得价值6000余元的财物。据《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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