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武汉市的消费者在大型卖场购买几千甚至上万元的家具,付款后只拿到一份由购货合同、缴费单、保修单等订在一起的单据,却惟独看不到发票,前往索取又常遭遇各种障碍。有的卖场会以信誉卡、合格证、发货单、出库单等代替正式发票,如遇坚持索票者,往往开出两种价格,对需要开具发票的加收税款,对不需要开具发票的少收货款。
点评:武汉市国税局和地税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原则上商家应该主动提供发票,尤其是家具、家电这样的大件商品,但并无强制要求,大型家具卖场是由许多专卖店组成,统一开具发票比较难以管理,但消费者应该主动索取发票,增强维权和护税意识。拒绝提供发票,或者要不要发票价格有区别,这些都是违法行为,消费者可以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