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纵论
6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成品油和电力价格调整的各项措施,严禁商品趁机搭车涨价,变相涨价。
(6月22日《西安晚报》)
去年猪肉价格上涨带来的“搭车涨价”令人至今心有余悸,此番油、电价格上调的消息刚刚传出,不少地方已经出现了“搭车涨价”的苗头。基于这样的背景,两部委严禁“搭车涨价”无疑十分及时。不过,首先要明确什么样的涨价行为属于“搭车涨价”,这就必须提供给消费者一本明白账,使人们看清,什么样的商品可能因油、电价格上调而出现正常波动,以及什么样的上涨纯粹是“趁火打劫”。只有明确了“搭车涨价”的范畴,禁令本身才能觅得一个稳固的着力点。
辨明“搭车涨价”的范畴之后,接下来就是如何有效制止这样的行为。比如,如何加强市场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强市场检测与价格巡查,以及鼓励民众实施监督等等。显而易见,只有将禁令细分为具体的实施方案,才能释放出其应有的威力。此外,由于油、电产业在产业链中的特殊地位,包括交通运输、餐饮服务等受其影响的产业实在太多,因此,在加强对特殊群体财政补贴之余,更多地还是要靠清理整顿收费、加大规费减免力度等举措来实现成本减负。而如何扩大低收入群体的补贴范围,以及确保各种补贴能够及时足额的发放,也就成为了当务之急。(赵志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