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9版:中国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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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6 月 21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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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女大学生一审被判死刑
  新华社昆明6月20日电(记者 秦晴)记者20日从云南省丽江市获悉,震惊全国的女大学生杀人碎尸案19日在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杀人女大学生张超及男友谢宏因犯抢劫罪被判死刑,帮凶陈光吕被判死缓。

  张超,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经济系工商管理专业大二女生,因涉嫌故意杀人,2007年12月24日被丽江市玉龙县公安局刑事拘留,随后被玉龙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08年5月27日,丽江市中院一审公开审理此案,但并未当庭进行宣判。

  在当日庭审中,公诉人指控三被告犯了故意杀人和抢劫两项罪名。丽江中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犯抢劫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予支持,但故意杀人罪的定性不当。理由是:三被告人勒死被害人最终目的不是为了杀害被害人而使用暴力,而是为了达到抢劫被害人财物的目的。

  据了解,此案开庭时,张超的辩护律师意外提出张超之所以会对包养她的情人木鸿章下手,是因为木鸿章强奸了她。此前木鸿章承诺给张超5万元作为补偿,可在支付了1万元后就不再提给钱的事了。为了向木鸿章“讨债”,张超才决定对木鸿章下手。

  丽江中院审理认为,被害人对张超没有防范意识,张超正利用了被害人的这一心理而积极参与作案,并无张超被强暴之后而“索债”的事实。

  19日,该案一审宣判后,谢宏、张超、陈光吕三被告当庭表示对判决不服,要求继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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