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今年4月1日起,南京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原有门诊慢性病病种的基础上,增加下列15个病种:慢性萎缩性胃炎、慢性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风湿性心脏病、扩张性心肌病、癫痫、银屑病、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系统性血管炎、干燥综合征、淋巴结核、骨结核、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运动神经元病。就新增加的这15个病种的准入和认定,南京市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中心昨天下发通知,即日起,由患者单位或本人持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副主任以上医师审核认定的《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准入申请表》到市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中心办理。
据介绍,患者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定点医疗机构医务处(科)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相关病种的病理报告、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近一年来的相关病种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单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