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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6 月 20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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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倒“平改坡” 加盖一层楼
一小区顶楼四住户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通讯员 陶陶 田田 记者 李梦雅

  发自玄武区检察院]

  小区“平改坡”让四户顶楼的居民不舒服,他们说,楼顶渗水墙上出现了霉斑。“自己动手解决问题”,他们把坡顶拆了,进而在顶楼上加盖了一层平房。

  不过,他们还没来得及为自己的得意之举欢呼,就开始后悔了。近日,四人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玄武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不满“平改坡” 自己动手

  涉案的这栋楼房顶楼住着六户人家,去年6月,有关部门对这栋楼房进行“平改坡”改造。工程完工后,有四户居民说,只要一下雨屋顶会有渗水,墙壁上出现了霉斑。并且,因为改造后的坡顶比较低,他们家中的热气、卫生间和下水道的臭气都没办法扩散出去。

  住户于大妈因此向施工队提出,能否将屋顶加高。由于工程是事先规划好的,施工队没有采纳她的建议。

  “我们那儿有人把楼顶加盖了,他们这样做也没什么事!”有人趁机给他们出主意。这让有意重新改造的四户人家眼前一亮,大家还抽了个时间,特意到“改造成功”的那幢楼房去“参观”了一次。

  拆掉坡顶再加盖一层

  参观回来之后,四户居民各派了一个代表开了个会,会上他们一致决定将平改坡重新“改造”一番。他们开始找到了施工队,并核算价格。

  到了去年10月初,他们觉得时机已经到了,每户人家便出资1.5万元,施工队正式驻场改造。按照之前谈妥的方案,施工队打掉了政府所建的坡顶,在原来的位置上建成约2米高的墙体,等于是把楼房加高了一层。总面积约100多平方米。

  之所以加盖房屋,每户人家都有不同的打算,有的想多个房间储存物品,有人想居住,也有人想给孩子盖个婚房。

  没有政府审批的建房行动很快被人举报了,不到半个月,玄武区城管大队就向他们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但居民们并没有当回事。大家的想法是,加盖的房子马上就要建成,而且钱都已经花出去了,如果这个时候把房子拆了,那不就前功尽弃了吗?

  几天之后,他们收到了第二张停建通知书,不过大家仍旧按兵不动。

  到了去年11月份,房子基本上完工了,大家对于这项工程还是比较满意的。施工队甚至按照每家的不同要求,把违建设计出了不同的户型。

  于大妈又花了五千多元,找人给新房子装了铝合金窗户、拉门和防盗门。

  警察上门 居民后悔

  只花了一万五就多盖了一层房子,住户们开心不已。不过,这份开心很快就被担忧取代了。

  去年11月20日,有网友在网上贴上了违建楼房的照片,并呼吁有关部门尽快采取行动。几天之后,警方将这起私自拆除政府“平改坡”工程的案件定性为“故意损毁财物案”,随后将涉案的四人抓获。

  警察找上门来,居民们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但为时已晚。被抓的当天,每个人交了3万元取保候审,同时同意将加盖的房屋拆除。

  虽然房子现在已经恢复了原状,但因四人的行为给国家造成了11万多元的损失,近日,他们以涉嫌损坏财物罪被移交到玄武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我真后悔啊,老婆天天数落我,还要跟我离婚。”57岁的老刘说。

  昨日,取保候审的居民王女士告诉记者:“我们几个人真不晓得这是犯法的事,还以为顶多是违建呢,我们都抱着侥幸心理。经过这件事,我的心理压力好大,都不知道该怎么办?……”说到伤心处,王女士泪流不止。

  他们犯了什么法?

  南京衡鼎律师事务所张琴花律师表示,《刑法》规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出于某种个人动机和目的,非法毁灭或者损坏公共财物或者公民私人所有财物的行为。

  张律师认为,于大妈等四人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故意毁坏政府的“平改坡”工程,造成的11万多元损失属金额较大,触犯了法律规定的故意损坏财物罪。(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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