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当天,新郎临时变卦娶了另一位新娘回家,被抛弃的新娘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新郎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新郎赔偿被抛弃的新娘6万多元损失,其中精神损失费5万元。此案入选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年度精品案例。
2004年11月,呈贡县人小芳和大武经人介绍成了恋人,两人很快就同居。2005年3月,大武家送给小芳家19300元礼金,定于2005年4月6日举行婚礼,虽未领结婚证,但请柬上的新娘名字是小芳。
婚礼当天,小芳家准备了50桌宴席。当天下午5点多,小芳家人才知道,大武竟迎娶了另一新娘回家。让小芳更无法接受的是,她发现自己怀孕了。2005年4月19日,小芳在大武的陪同下做了人工流产手术。
随后,小芳以名誉侵权为由,将大武告上法庭,呈贡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大武以小芳和大武的名义发出请柬举行婚礼,而最终却是与他人举行婚礼,其行为对小芳已构成一种恶意欺诈,大武应当因其过错行为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据此,呈贡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由大武赔偿小芳经济损失6万多元,其中精神抚慰金5万元。宣判后,大武提出上诉。昆明中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据《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