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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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6 月 19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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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标准下月上调
城市低保对象每月330元,农村低保对象不低于180元
  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获悉,从7月份起,南京市城乡低保金将再次上调,具体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在现在每月300元基础上调至330元;农村低保对象的低保金不得低于180元。今天下午,南京市政府将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调整方案。

  据了解,今年调整对象包括城市7.6万和农村6.7万低保对象,目前各区各街道(乡镇)均已接到7月将调整的通知,而提高30元也是历次调整中最高的。

  记者还了解到,今年4月,南京启动了“临时生活补助”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即连续三个月内,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涨幅达到或超过3%时,联动机制便启动,所有城乡低保和五保户可获得每月每户低保金1/12的补贴。据悉,本月底,南京市原十区的城镇低保户可拿到5月份的物价补贴。不过,由于7月1日上调了低保标准,该月将停发临时物价补贴,有关人士表示,低保金调高正是考虑到了物价上涨因素。至于8月份是否继续发放临时物价补贴,还等待观察CPI涨幅情况。

  另外,南京即将出台《南京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办法》,把救助范围扩大到低保标准的2倍,对其中患大重病、重残、单亲家庭、独居的70岁以上老人、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遭受突发性灾害的共六类家庭提高救助标准,加大救助力度。该办法近期就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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