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5版:民事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110吗,有人在超市放炸弹”
· 怒追溅水车
· 1米粗泡桐树 轰然倒塌
· 急寻受害人
· 10多名路人挺身救人
· 大盖帽前门进 小老板后门跑
· 偷走老板5万留条说“对不起”
· 骑马王子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8 年 6 月 19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偷走老板5万留条说“对不起”
  快报讯(通讯员 建检 记者 马乐乐)员工窃走老板近5万元后,念及老板平日待自己不薄,在逃跑之前给老板留条说“对不起”。

  吴鹏是姜小花(均系化名)两年前从安德门劳务市场找来的打杂工,有时间也帮忙到银行办理转账、提现之类的活。姜小花看他干活勤快,除了每月给他1000多元的工资外,还为他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去年11月,吴鹏在老家的父亲打电话说家里要修房子,问儿子能不能筹些钱。吴鹏当时身上没有闲钱,又不想让父亲失望,于是就动了歪主意。他知道公司里从来都不存放现金,姜小花每次都是用现金支票到银行取钱,他就想到偷公司的现金支票。

  11月26日下午,公司里只有吴鹏一个人。他打开锁,在抽屉里偷了4张现金支票。接着偷出印章,在4张现金支票上盖了公司的章和姜小花的私章。然后就拿出一张支票开始填写,写了49900元整。他心里很清楚,超过5万元就取不出来,所以填了49900元。

  第二天上午,吴鹏来到银行,工作人员发现支票上的大写“肆”字写错了。他只好回到公司又取了一张,还是没写清楚。吴鹏急得一身大汗,又回了公司填支票,当天下午终于取出49900元。

  做完这一切吴鹏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回到公司,上了一周的班。直到有一天,公司的一个客户说,姜小花给他开的支票取不出钱,吴鹏这才感到害怕,当晚收拾东西跑回老家。

  “姜总您好,对不起,我有点事情要处理一下,处理好事情,我就回来向您解释,姜总实在对不起了,我会把钱还给你的,请您相信我,我一定,姜总,保重,吴留笔。”临走之前,想到老板平时对自己实在不错,自己竟然还偷老板的钱,吴鹏心里满是后悔,他犹豫再三,写下这段话,将纸条放在了姜小花的办公桌上。

  次日姜小花看到这张纸条气愤不已,马上报了案。近日,建邺区检察院以吴鹏涉嫌盗窃罪,对其提起公诉。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