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过酒店的人都知道,中午12点前必须退房,否则就要加钱。昨天,北京密云、延庆等111家宾馆延长退房时间至14时的消息引起强烈反响,此举使得“12点退房”的酒店行规再次被推至风口浪尖。记者走访发现,在南京,“12点前退房”仍然是绝大多数宾馆酒店的规定,但也有一些酒店的退房时间已悄然放宽。
“12点退房”合理吗
“经常有因为退房时间发生纠纷的。”南京市旅游质监所屈澄科长告诉记者,他们每个月至少会接到3~5起这样的投诉。处理起来,游客很“吃亏”,因为按规定,超过中午12点确实就得多付半天房费。
屈澄说,前不久,一位外地游客入住江宁某酒店,只迟了3分钟——也就是12点准时从房间出来,走到前台,结果结账的时候,对方较了真,非要加半天房费,游客自然不乐意,当即投诉。“后来经过我们协调解决了这件事,没有多加钱。但是说实话,如果酒店非得收,还真没办法。”
旅游局有关人士说,在中午12点退房,这是国际惯例,至少也有上百年历史了。
“中午12点往往正是客人用餐的时间,硬性作出12点前退房的规定,显然不够人性化。”江苏省消协秘书长童天武认为,从酒店实际情况看,延时退房也并非做不到。其次,超时退房加价收费的做法并不一定合理。
部分酒店早已悄然延时
记者采访时发现,南京不少酒店其实早已悄悄地将退房时间放宽。索菲特酒店有关人士介绍,一直以来,对于入住该酒店行政楼层的所有客人,以及普通楼层套房的客人,都可以到下午4点退房。而金陵饭店也表示,促销活动期间,客人可以延迟至下午2点或4点退房。金丝利喜来登、维景大酒店等多家五星级酒店也都有比较灵活的退房政策。
而很多经济型酒店,更是将延迟退房作为服务项目之一,以此吸引忠实客户。记者了解到,锦江之星、汉庭、七天连锁、金一村等,一般来说,只要客人事先提出,都可以适当延时。“我们的会员,都可以延时到下午两点退房。”锦江之星负责人告诉记者。
不过,多家酒店也提出,不希望“延时退房”成为统一的规定。“一旦规定变了,客人们改变习惯纷纷延时退房,对酒店服务工作会造成很大压力”。
律师:处理纠纷难度大
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兴元认为,中午12点前退房被认为是行业规范,但消费者交费入住后,与酒店就是合同关系,房费是以“天”为单位标注的,那么在合同关系生效期间,房间使用权都应该归消费者,如果消费者不同意提前终止,则应该享受24小时的使用权。如果使用时间缩短了,则应该减少消费者支付的房费。
不过王兴元也坦言,对消费者来说,住店往往就被视同接受饭店“12点前退房”的条款了,这使得一旦出现纠纷,处理起来争议较大。
快报记者 孙兰兰 郑春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