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朱俊骏)市民张先生在2007年10月购买了一套住房。可让他没想到的是,这套住房的实际面积比合同中标明的面积少了10.53平方米。这该如何维权?
张先生购买了一套80多平方米的房子,购房的时候和开发商签订了合同,其中约定,如果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的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现在张先生想让开发商双倍赔偿,是否可行?
值班律师认为,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张先生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合同合法有效。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的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大于3%,故其应该承担合同约定的相应责任,即双倍返还超过3%部分的房屋价款。
■今日在线
9:00~11:00 葛伟 江苏天之权律师事务所律师
14:00~16:00 饶奋斌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