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越来越凸显的“洗衣”纠纷,《江苏省洗染行业消费争议解决办法》草案问世。昨天,江苏省洗染行业协会、省消协、法律界人士、消费者代表坐到一起,对草案条款进行逐条“会诊”。其中草拟的赔偿责任、逾期不取保管责任、名牌服装洗涤责任等关键条款争议较大,会上对其逐一“动刀”。省洗染行业协会称,这部《办法》将在进一步修订后出台,届时将是江苏首部解决洗染行业消费争议的规定。
水洗冒充干洗,衣服坏了怎么赔?
会诊结果:“市场均价赔偿”被删除
“我家里一件衣服‘干洗’后竟然起球缩水了,后来才知道洗衣店是水洗的。”省消协秘书长童天武提出了自己的亲身经历,而这也正是不少干洗店特别是小店常见的问题。在草案中,此前是第九条作出了相关规定:“经营者无干洗设备利用假冒伪劣设备或水洗冒充干洗的,一经查实,经营者应按洗衣费的10倍给予补偿;如同时发生洗涤质量问题,应按所洗衣物市场均价赔偿,并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但是昨天“会诊”中这一条款特别是所谓的“市场均价”受到广泛质疑。结果是这一条被整个删除。
省洗染行业协会副会长称,这是因为其他相关条款里已经有了规定,在上述问题出现后要经有关机构鉴定,确定责任,然后再作出赔偿决定。
名牌衣服“保值洗涤”,怎么保?
会诊结果:改成“价值3000元以上的”
根据草案,消费者洗涤高档、名牌或有纪念意义的贵重衣物,经营者可与消费者商定并在洗衣凭证上书面约定保值洗涤、保值金额、保值洗涤费。保值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保值洗涤费不得超过保值金额的10%。如要规定保值金额按衣物净值计算,应规定最高扣除比例。约定保值洗涤的高档、名牌或者有纪念意义的贵重衣物仍有穿着价值的,给予修补后按衣物约定保值金额25%赔偿。丧失穿用价值的,按保值金额全额赔偿。“会诊”的结果是,为了明确“贵重衣物”的界定,将“或有纪念意义的”改成“价值在三千元以上的”。
洗坏衣服怎么赔偿
会诊结果:经营者赔偿,但要“折旧”
衣服一旦被“洗坏”了,怎样认定赔偿责任?草案给出了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衣物局部有问题,不影响正常穿着,经营者应以修补为主,并给予相应经济补偿。二是因经营者原因造成衣物丢失、损坏、丧失穿用价值,经营者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方法是按年折旧计算。赔偿后的衣物归经营者所有。三是约定保值洗涤的高档、名牌或者价值在三千元以上的贵重衣物仍有穿着价值的,给予修补后按衣物约定保值金额25%赔偿。丧失穿用价值的,按保值金额全额赔偿。四是非保值洗染衣物,原则上按照洗染衣物25%的年折旧率计算赔偿。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原值的70%,最低不低于原值的30%。若消费者无法提供所洗衣物的有效购买凭证,应当按照同种类、同品质的该衣物现行市场价值协商解决,等等。
顾客逾期不取衣服怎么办
会诊结果:从逾期16天起开始收保管费
“我的洗衣店是14年前开业的,到今天店里还有100多件开业时客人送洗的衣服!”昨天,淮安碧泉洗衣店老板王艳很无奈。从业者们都认为,对逾期不取的衣服,可以收取一定的保管费。草案原来规定保管费从逾期第八天开始收,但会诊后改为:“从逾期16天算起,每件衣物每天加收壹元的保管费,若超过3个月以上未领取衣物的,经营者有向消费者通知领取的义务,若通知了消费者3个月之后仍未领取,经营者不再承担保管义务,但应当在洗涤合同中将处理方式明确表示,属格式条款的应当预先告知消费者。经营者未经消费者许可逾期不交的,若消费者要追究经营者延时责任的,经营者可按每天每件壹元补偿消费者。”原来还有的最后一句 “两者最高不超过洗衣费标准”也被删除。
不过,律师代表、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兴元认为,“通知后3个月后仍未领取,经营者不再承担保管义务”的规定值得商榷。
■记者手记
不妨让“第三方”
进行责任认定
昨天的座谈会听下来,感觉省洗染行业协会、消协及各界人士对解决洗染纠纷的心情特别迫切,尤其是协会,非常希望能规范纠纷的处理,为行业“做点什么”。
目前,省洗染行业协会有70多家会员单位,各市的协会还有自己的会员单位,全省的洗染业是个庞大的行业,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新式面料的出现,洗染业面临的挑战和出现的纠纷与日俱增。如果能有一个相对统一的处理意见,对经营者与消费者来说都是一件好事。不过,因为草拟这一《办法》的主要单位毕竟是行业协会自身,会否情不自禁地位置“坐偏”?特别是在相关难以认定的责任和纠纷中,草案现行的规定是“经营者与消费者可约定申请江苏省洗染行业协会或有关部门进行质量鉴定”。对此,座谈会中有人提出,目前尚无专门鉴定洗染责任的机构,在此情况下,行业协会“挺身”鉴定的本意或许是好的,但也会好心办坏事,惹来“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之嫌,不妨试试一些城市的做法,由第三方负责认定或许更好。
快报记者 郑春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