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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6 月 17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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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跑跑”丢了饭碗,谁的胜利?
  【编者按】在舆论中持续发酵的“范跑跑事件”终于迎来了一个令人惊愕的高峰:6月16日的《新快报》报道说,教育部门已经取消了范美忠的教师资格,但《京华时报》随后了解到,范美忠本无教师资格证,当地教育部门只是依据“无证不得从教”的准则,要求光亚学校对其解聘。历经先跑、喊冤、辩论等诸多环节,“范跑跑事件”已经由“地震时老师先跑有没有失职,道不道德”转变成了“道德的底线在哪里,我们能否容忍不同意见”等更有价值的问题。范美忠没有教师资格证,对学校和当地教育部门来说,显然不该是“现在才发现的秘密”,现在,教育部门蹊跷的强力介入,则令这起事件有了更为复杂的内涵。每个人都可能是“范跑跑”,范美忠的跌宕命运,并非一出我们可以置身事外的闹剧。

  我们的权力道德该依附在哪里?

  ■第一视点

  现在的范跑跑,在教书育人的人生征途上,终于成了一个失去了车辆的司机,甚至,很可能就此永久地被钉在道德祭台的十字架上。当“范跑跑”成为教师范美忠的身份标签,道德捆绑就死死地捆在这个地震时不顾学生先跑的老师身上。对范跑跑的另类与异端,持道德大棒抨击者众。那是他们可行的权利。即便是像在公共平台上的郭跳跳那样,对范美忠不断发出“无耻、畜生、杂种”之类的人格辱骂,也还是可以获得一些支持声音。

  可是,同样是言论,同样是没有上升到行为的言论,范跑跑不同了,他的权利被剥夺了——不得再从教,甚至连补考资格证的时间都没有给他。面对范跑跑这样的命运遭际,你会发现,所有的道德力量交错碰撞,根本抵不上一只公权力之手的轻易翻动。那么,现在,请冷静地想,我们权力道德到底又依附在哪里呢?

  权力的行使偏离了尊重权利的轨道,恐怕要比不道德言论恐怖多了。直到现在,当地教育部并未就为什么现在而不是以前端掉范跑跑的饭碗作出解释。这看起来很吊诡吧。究其本质,恐怕还是不愿让处罚范跑跑成为又一个“因言获罪”的舆论样本。

  道德当然很重要,但乱扛着道德大棒伤人一定不是好东西。从郭跳跳事件引发的争议到拿掉范美忠的教师饭碗,其实都证明了,简单粗暴地进行道德捆绑,既容易陷入人性弥失,更容易导致权力乱象。公民社会,要讲求对普世价值和正义秩序的坚持,就必须对破坏这种“价值”和“秩序”的东西有所抵抗。到这里,至少可以画出的一条底线是,哪怕可以容忍一些公民不尊重别人的人格,但权力一定要尊重公民权利。因言获罪,这样砸了范跑跑饭碗,哪里又有权力道德与权力正义呢?

  (单士兵)

  这一结果并非舆论的胜利

  ■第二落点

  范跑跑丢掉了饭碗,这与大部分道德判官的判决显然是一致的。那么,这究竟是舆论的胜利还是失败呢?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应该弄清舆论关注这一事件的价值何在。换句话说,我们是为了“打倒”范跑跑一个人,让作为个体的“异论者”付出惨痛代价;还是为了廓清某种价值“雾区”,以便让更多人认同我们而不是认同范跑跑,进而推动社会进步。如果是前者,范跑跑被端掉教师饭碗当然是舆论的胜利;若是后者,恐怕只能算是舆论的失败。

  范美忠是个在上课的老师,这是事实,没有教师资格证,也可以要求他去补考。拿走一个老师的饭碗,有两个成文的理由:一是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二是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挨得上边的只有后者。我们不清楚教育部门之所以认定范美忠“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是基于他“先跑”这一行为,还是后来上网发帖那些言论。有评论说,当地教育部门端掉范跑跑的饭碗是以言治罪。我是比较赞同的。

  事实上,如果范跑跑不是自己写了那篇被指“洋洋得意”的自辩文章,“先跑”行为本身并未直接造成任何伤害,因此根本不会有人知道,而且也相对容易获得谅解。如果不是以言治罪,那么范美忠的言论非但不应该是加重惩处的理由,反而应该算是“自首”的表现。

  合法范畴内的观点争辩并不欢迎行政强权的介入。就范跑跑事件而言,舆论胜利的表现,不该是得到了行政力量在法律之外的强制性跟进处罚,而应该是得到了公众的普遍价值认同。如果做出处罚的不是教育部门,而是他的学生通过集体抗议行动“罢免”其教职,进而由学校主动做出开除处分,乃至于其他所有学校都不愿聘请,范美忠事实上被“撤销教师资格”,那才是舆论胜利的表现。(止凡)

  期待“范跑跑事件”完善《教师法》

  ■第三只眼

  虽然我也不认可范美忠的做法,但要说到通过这样的方式让他离开教职,我还是觉得有些底气不足,毕竟,美国开除类似范跑跑这样的教师,是有法律基础的,而我们呢?我查阅了《教师法》,第八条有如下规定:关心爱护学生……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地震、洪水、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重大治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学校应当及时组织教职工保障学生人身安全”——但依据这样的条款来处罚范跑跑(不给补考教师资格证的时间也算是种处罚),恐怕说服力是不够的。在地震等突发事件来临时,教师到底应该怎样保护学生,又该怎样保护自己?不少老师恐怕都很茫然,更关键的是,对于在灾难来临时撇下学生不管的教师,我们该如何处罚,《教师法》对此几乎是一片空白。

  《教师法》确实是该从“范跑跑事件”中吸取经验,从而进一步完善并以此规范教师的行为,让“教师有教师的样子”,“范跑跑事件”之所以在网上还得到部分网民的力挺,除了这些网民将无原则的宽容当成一种道德上的高姿态之外,就是我们很多人,忽略了教师这种职业对道德的要求,实际上,在西方,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要求是非常高的,换言之,作为教师,在某些时候,是不能拿普通人的行为做参照物的。

  范跑跑最终是否能保住教师的饭碗,我并不关注。我更关注的是,范跑跑之后,《教师法》该如何完善,学校建筑要达到怎样的质量标准,从而更好地保护我们的学生?这恐怕才是当务之急。(徐德国)

  ■网言网语

  跑跑在地震中的表现其实没错,之后说的也是实话。但,也是说实话,即使学校不开除他,他自己也还是不要做老师了吧,人贵有自知之明。

  网友:James

  范跑跑出于本能,他跑了,不能就此说他错了。如果所有批判他的人都能第一反应是救孩子的话,我无话可说。反思,最好从自己开始!

  网友:Blue风信子

  那些支持范跑跑的人,你们谁愿意把儿女交给这样的教师?支持教育部门。网友:匿名

  以错误的方式、处理说错话的人。这就是错上加错。范有错,但不至于要当地教育部门大动干戈。一句戏言又何必如此,宽容一下吧,他也应是灾民。

  网友:盛开的玫瑰

  人都是自私的,一个人如果连自己都不珍惜,何来珍惜家人!网友:恬淡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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