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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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6 月 17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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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 女孩裸照被传上网
前男友说,不是他传的也不是他拍的
  孙玲(化名)很痛苦,今年4月她在网上发现妹妹的裸照后,一直担惊受怕。虽然报警后裸照被删除,但她总觉得不安。果然,前天夜里,她接到朋友的电话,称网上又出现了妹妹的裸照。孙玲称,这些照片全是妹妹前男友所拍。

  妹妹与离婚男人交往

  这件事情虽然发生在妹妹身上,但对孙玲的打击也很大。

  妹妹孙娜(化名)今年才23岁,姐妹俩来自苏北农村,由于家境不好,孙玲读大学时,生活费与学费基本全是靠妹妹在上海打工提供的。去年她毕业后,特地将妹妹接到南京来,方便照顾,可如今发生的事情,却让她自责不已,“要是我不把妹妹接过来,也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

  孙娜在南京一单位工作,孙玲平时工作忙,对妹妹关心不够,去年底,她发现妹妹已经与一名年约三十七八岁的男人杨路(化名)打得火热,杨路自称是媒体从业人员,而且她听人说,该男子曾有过婚史。

  “我妹妹以前从来没交过朋友,一下子找了这么大年纪的,我当然不同意。”尽管孙玲强烈反对,可孙娜还是坚持要与杨路在一起,“想想妹妹吃了很多苦,好容易有人对她这么好,也没多加阻拦。”

  分手后网上出现裸照

  孙玲记得,今年4月,妹妹与杨路分了手,杨路还发了一条短信来威胁妹妹,“他说,他手里有妹妹的裸照,要让我们在南京呆不下去,还让我们村里人手一份,印象最深的是,‘精彩的还在后头!’”

  分手后没几天,孙娜QQ好友统统收到一个链接,里面放的全是孙娜洗澡、睡觉时拍摄的裸照。

  “那个男的可能知道我妹妹QQ密码,能够看得到我妹妹的QQ好友,并且重新申请了一个QQ号,在详细资料里填的全是我妹妹的真实情况,包括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而且QQ的“个性签名”中写着:如果大家有性趣的话来找我玩哦!

  孙玲气急了,“我把妹妹狠狠骂了一顿,我怪她怎么这么不争气啊!”

  骂归骂,事情还需解决,姐妹俩选择报警,并将短信作为证据提供给了警方,“妹妹心软,只是要求删除照片,没有要求追究法律责任。”正因如此,删了照片后,警方并没有追究。

  两个月后裸照网上再现

  这件事了结了,但孙玲心里一直有个疙瘩,“原始照片还在他手里……”

  前天夜里,孙玲接到朋友的电话,“她问我,我妹妹裸照怎么又出现了!”孙玲吓得手脚冰凉,上网一看,傻了眼,“上次是80多张,这次少了点,但也有六七十张,全是妹妹洗澡时所拍。”

  孙玲立即与妹妹联系,谁料妹妹的态度更让孙玲心寒,“妹妹说,她再也不要我管她了,她的事情自己解决,她要与我绝交,问她打算怎么解决,她也不肯说。”

  孙玲觉得,可能上次她骂妹妹骂得太过分了,没有好好安慰她所致。

  裸照事件给孙玲打击很大,妹妹坚称“绝交”更让孙玲伤心透顶。

  前男友:这事不是我干的

  据记者查询,杨路并不是媒体从业人员。当记者与其取得联系时,杨路开始不承认自己认识这对姐妹,后来,在记者的追问下,杨路只是称,“她并不算我女朋友。”

  记者问这些照片是不是他传的,杨路却一口否定:“照片不是我拍的,也不是我传的,我电脑这几天还在修。”

  杨路表示,他与孙娜确实交往过一阵子,但后来发现孙娜不止与他一个人在交往,就与孙娜分了手,“其他人完全有可能拍了照片。”

  记者联系了南京焯燃律师事务所虞兴东主任,“这个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应该立即停止侵害。”虞兴东表示,照片上传者不但要立即停止对孙娜的侵害,而且要帮其消除影响,孙娜应该同警方联系,由警方确定,是否构成刑事犯罪。虞兴东主任提醒女孩们,恋爱时,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

  目前警方正在调查此事。(文中人物系化名)

  快报记者 马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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