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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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6 月 14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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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招办负责人解答中招特殊问题
  一些家长,包括一些学校对照《中考指南》,对少数学校招生宣传中的一些表述和招生项目提出了疑议,希望主管部门进一步明晰相关政策,澄清疑虑,方便学生正确填报志愿。昨天,南京市招办负责人针对一些学校招生宣传中的有关问题作出解答。

  问:国家规定在义务教育阶段是不允许中外合作办学的,如有学校进行此类办学是否得到政策方面的特许?

  答:目前,国家禁止在义务教育阶段举办中外合作办学。

  

  问:最近有一些学校宣传与国外合作的国际课程班,但《中考指南》上却没有,这样的国际课程项目能够报名吗?

  答:选择就读高中阶段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的课程,应当注意如下事项:(一)查看办学许可证或项目批准书,以确定该机构或项目是否经主管部门批准;(二)保留招生简章或者相应广告;(三)向该机构或项目缴付费用时,应当核对经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并索取发票或收据。

  如果学校引进先进国家的课程实验,必须报经主管部门批准,且只能限于本校范围供本校学生选择,不能以此为名面向校外招生。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国际课程实验项目,不得举办,不得招生。

  

  问:有些学校除了初一、高一招生,还表示以办课程班的形式招收本市户口的其他年段的转学生,请问政策允许吗?

  答:《南京市普通中学学籍管理若干规定》明确了南京市市区高中学生入学注册后不得进行转学。在初二、初三、高二、高三招生是不允许的。

  

  问:某校在小升初宣传时,宣称三年后可直升本校高中,请问是否属实?

  答:到目前为止,南京市教育局从未批准任何学校举办此类教育实验班。同时,初中学生毕业后,都要参加南京市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达到规定成绩才能被高一级学校录取。因此,任何学校都无权承诺初中毕业生直升高中。

  

  问:某民办学校在媒体上刊登广告称,学校举办高一“2+1”强化班,前两年在南京就读,两年后经考核,高三时进入外地名校学习一年,请问是否属实?

  答:根据民办学校属地管理的原则,招生部门已责成该校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调查处理。

  

  问:有少数初中学校因某种原因对本校毕业生填报热点高中指标生设置障碍,请问家长该怎么办?

  答:高中指标生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升初中整体办学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办好每一所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应当着眼长远,正确指导学生用好指标生计划。分配到各初中校的指标生计划已公布在《2008南京市中考指南》第91-94页。请考生及家长根据各自情况填报,任何学校、任何人不得阻拦。

  通讯员 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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