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岁的曹亮是某研究院南京分院的副院长,贪污、挪用公款和受贿样样都来,妻子也成为他的“帮手”。久而久之,他的专制独断引起了多数职工的不满,在被人举报后,曹亮和妻子汪梅均被判刑。近日,玄武区检察院给了举报人5000元奖励,举报人则将这笔钱全部捐给了四川灾区。
1999年,曹亮被调到了这家研究院的南京分院任副院长,而他的妻子也在分院任工程师。据举报材料称,曹亮调到南京后,他们一家的衣食住行所有费用都是由分院负担报销,连儿子的学习用品也由单位提供。“还有一些人反映,单位200多平方米的门面房也被曹亮租了出去,每年租金10多万都被他据为己有。”举报人说。
2001年,曹亮在负责单位与宁波一企业工程项目的过程中,挪用了设计费5万元。2004年2月,曹亮又“揽下”了6万元。2006年1月,他收取客户1万元……
大部分职工搜集资料后,由举报人来到检察院举报。检方高度重视,立案侦查。2007年年底,曹亮以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没收财产5万元。汪梅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没收财产5万元。
近日,举报人得知玄武区检察院要奖励他5000元奖金时,立即将这笔钱捐给灾区。“我来举报并不是为了要奖金的。”(文中人物系化名)
通讯员 张前 冯琳 林茹 快报记者 李梦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