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中国社会/中国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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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6 月 12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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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首家痕迹鉴定所:他们专门捉拿交通事故“真凶”
  谁是“真凶”?这样的疑问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没有监控录像,没有目击证人,很多交通事故就无法还原真相。

  那么,如何捉拿“真凶”呢?记者从司法部门了解到,江苏首家痕迹鉴定所——无锡高吉司法鉴定所从去年11月正式运行以来,已经办理了80多件交通事故的鉴定,通过痕迹鉴定、微量鉴定等科技手段,捉拿交通事故的“真凶”。

  案例一

  人受伤了,车却没有被撞痕迹

  今年3月8日下午,阴雨天,无锡市锡山区342省道羊尖工业园路段,一名年逾60的妇女摔倒在地,身边是她所骑的电动三轮车。周围行人看到,好像是一辆重型半挂大卡车将她撞倒,立即将车拦了下来,不让这个肇事嫌疑人逃脱。

  倒地的妇女冯某昏迷不醒,被闻讯赶来的家人送往医院后,检查出是颅脑外伤,伤势严重,需要立即动手术。但是与此同时,卡车驾驶员却矢口否认撞倒了冯某,称冯某是自己摔倒的。肇事嫌疑人不承认,也是常有的事情。但是,赶来勘察现场的交警仔细查看了电动三轮车,没有找到与卡车碰擦的痕迹,这起交通事故变得扑朔迷离起来。

  冯某的家人立即委托无锡高吉司法鉴定所,鉴定人员先仔细检查了电动三轮车,确实没有碰擦的痕迹。鉴定人员认为,卡车没有撞到电动三轮车,但还可能直接撞到人。于是,他们仔细检查了伤者的衣物。伤者穿了一件棉衣,背部有一处破损,露出了白色化纤纤维。

  60多岁的鉴定人员盛浩兴是一名退休的老刑警,他敏锐地意识到,白色纤维是本案的关键点。赶在大雨来临之前,盛浩兴迅速检查了卡车。果然,拿着放大镜一寸一寸地寻找,终于在车厢左后侧结扎绳柱上,发现了一些白色的纤维,同时在车厢板左侧面上发现了斜纹状灰尘压痕。

  盛浩兴把卡车上的白色纤维与冯某衣服上的纤维在显微镜下对比,两者结构、形态和色泽相同!而车厢板上的斜纹压痕和棉衣的布纹相同!盛浩兴认定,这辆卡车就是肇事车。在证据面前,司机不得不承认了肇事责任。

  案例二

  推行还是骑行?谁负事故责任

  今年1月7日,无锡市锡山区安镇镇一条人行横道线上,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助力车被轿车撞飞,一对老夫妻一死一伤。锡山交巡警大队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伤者钱某声称,她和老伴(事故中已死亡)是推车穿过道路时,被轿车撞击发生的车祸。

  按照道路交通法规,如果这对老夫妻是推车步行过人行横道线,那么肇事驾驶员要负全责,并且要被追究交通肇事罪。然而交警在调查案件中,肇事驾驶员反映,助力车是行驶着穿过马路,而不是推行。肇事司机觉得委屈,但又口说无凭,于是委托高吉司法鉴定所做车辆痕迹鉴定。

  鉴定人员仔细地检查了车辆痕迹,在肇事轿车车头左前角,以及助力车右侧对应面上,发现了明显的碰撞痕迹,这首先证明了两车碰撞的部位。同时,鉴定人员在勘验中发现,伤者钱某右小腿外侧和右足背皮肤有挫裂伤,右小腿2处骨折,断端移位,左腿无骨折。而钱某的老伴的损伤部位主要在头部,下肢无损伤骨折。

  这样的伤情能够说明什么问题?经验丰富的鉴定人员分析:“发生交通事故时,助力车是骑行状态,钱某的老伴驾驶,钱某坐在后座上。”“助力车横过马路时,右侧被轿车撞击,钱某的老伴腿部没有受伤,说明他的双脚放在踏板上,所以没有受到撞击。”鉴定人员说,“而钱某坐在后座上,双腿放在两侧,所以右腿被撞击,左腿没有受伤。”

  高吉司法鉴定所的这一结论,为交警事故处理提供了科学依据,使得这起交通事故得到正确公正的处理。通讯员 锡司 朱凤达

  快报记者 吴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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