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就学、就医,样样都免——
重灾区来苏三类人员免费
快报讯(记者 郑春平)拿出实际行动支援灾区人民!昨日,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宣布,在报经省政府同意后,对来江苏就业、就学、就医的四川等地重灾区人员免收部分费用。
凡是经国务院明确为地震重灾区的四川等省有家庭成员在地震灾害中伤亡或房屋严重受损的人员,在江苏就业、就学和因灾受伤由国家统一安排来苏就医的,凭本人身份证和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民政部门或劳动部门证明,享受免收本通知规定费用的待遇。
免收费用的时间分别为:就业人员自2008年6月至2011年6月止,免收工商、公安、人事、劳动、卫生、税务等部门的26种行政收费;就学人员自2008年秋季入学至2011年8月底止,免收学杂费、课本费、住宿费、借读费;就医人员则为国家统一安排来苏住院治疗期间,免收一切医药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