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8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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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6 月 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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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说“治不好了” 不料回家病情好转了
家属抱怨三甲医院治疗不及时,脑梗塞病人最终成“植物人”
  “如果当时这家三甲医院进行了及时治疗,我的妻子现在也不会一直处在深度昏迷之中,这样的医院太不负责了,开设的就诊绿色通道根本不起作用”,家住南京鼓楼区的周老先生看着成“植物人”状态的妻子心碎不已,而对于救治医院,他除了愤恨,已经无话可说,“只有通过法律途径了。”

  三甲医院说“治不好了”

  “去年6月29日上午10点05分,我的妻子在家突发脑梗塞,10点半我们全家就把她送到距家仅1000米左右的这家三甲医院急诊中心,通过该院开设的绿色通道求治。”

  但接下来的救治过程却让周老先生很气愤:“我们急得要死,但接诊医生却若无其事,我们通过‘绿色通道’进来,可医生并没有立即和相关诊室联系,直到当天下午2点40分左右,我妻子才被送到神经内科重症病室。”

  随后,让周老先生想不到的事情又发生了,“到了神经内科,却没有主管医生临床问事,我妻子还是躺在那里,处于昏迷之中。我们赶紧急着找到医生办公室。”可当班医生的一席话,让周老先生及家人很是恼火,“这位当班医生简单看后很平静地说,治不好了,今晚可能都过不了夜。”

  7月2日早上一上班,周老先生再次找到那位当班医生咨询。可医生的回答让他彻底丧失了信心,周老先生说,“这位医生检查后,当着我们家属的面说,病人今晚肯定是过不去了,已经没有救治的必要,并劝我们回家准备后事。建议我们马上出院,要快,否则在医院去世就不给拖回家了。”

  医生这一说,让周老先生等人顿时没了主意,“医生有着专业的医学知识,既然他这么讲,我们也只能认了。”

  再治疗打破原先医生妄断

  当天,周老先生和家人就将妻子带回家中,可意外的是,周老先生的妻子回家后病情居然有所好转,原本较高的体温也逐渐降了下来。看到这些迹象,周老先生等人的心中又燃起了救治的希望,随后周老先生带着家人将妻子送到了另外一家知名医院进行紧急救治。

  “这种情况很是可惜,来迟了。”另一家知名医院的医生接诊后摇头直叹。医生解释道,很多医院都会采取常规有效的溶栓救治手段,但这家三甲医院却没有采用,“我妻子的愈后效果较差,正是由于丧失了在6小时之内溶栓救治的宝贵机会。”

  经过这家医院对周老先生的妻子营养脑细胞及抗感染等治疗后,她虽然还是昏迷不醒,但命保住了。“一直到现在,我妻子都活着,只不过现在处于深度昏迷之中,如果没有像那家三甲医院医生的妄断‘很快就离开人世’,妻子也不会这么严重。”

  医学会:属于一级乙等事故

  更让周老先生气愤的是,事后他们与这家三甲医院进行了交涉,在交涉无果之后,周老先生求助了医学硕士、南京建康律师事务所主任王金宝律师,并在随后向卫生行政部门进行了反映。

  今年3月20日下午2点,南京市医学会接到卫生行政部门的移交材料后,对这一医疗事故争议,组织了专家进行鉴定。鉴定专家分析认为,医方作为三级甲等医疗机构,且在开设了“绿色通道”的条件下,对患者进行CT检查不够及时;医方没有就能否进行溶栓治疗履行告知义务;在未进行溶栓治疗的情况下,医方其他抗血栓治疗措施不够得力,医方存在一定的过失行为。患者系后循环脑梗死,病情危重,是自身疾病发展的结果,但医方的医疗过失行为对后果有一定的影响。

  最终,医学会认为,“该病例属于一级乙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轻微责任。”

  律师:医院应承担全部责任

  今年4月10日,王金宝律师收到了这个鉴定结论,“医院轻微责任?这个结果也太轻了。医院在治疗过程中,严重违反诊疗常规,在急诊过程、住院过程中,均未对患者及时实行溶栓治疗,使得患者失去了治疗的最佳时机,导致了不可逆转的严重后果,因此医院应当承担全部责任,而不是轻微责任。”为此,周老先生在王金宝律师的帮助下,申请重新做鉴定。

  “只要结果一出来,我们就会启动法律程序,将医院诉讼到法院,让他们必须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负责。”王金宝律师介绍说,“医院严重违规治疗,造成了周老先生的妻子现在处于深度昏迷中,没有意识。如此严重的后果,周老先生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索赔金额至少在100万以上,毕竟除了医院的违规治疗索赔外,家属照顾‘植物人’,也是需要很大一笔费用的。”

  快报记者 宗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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