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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一县委书记受贿让国家损失近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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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6 月 3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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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一县委书记受贿让国家损失近亿
  为圆当官梦

  教授去“扶贫”

  黄保勤,1950年出生,1969年初中毕业后通过当兵走出农村,曾先后在总后汽车24团服役,西安政治学院学习,后在总后汽车管理学院、北京军区后勤干部学院任教员。其间,他通过刻苦努力,获得了大学文凭。1986年,黄保勤转业到贵州民族学院,成了一名大学教员。又经过5年拼搏,黄保勤有了副教授头衔,1996年担任学院干训部学总支副书记。

  但和那些先富起来的人相比,黄保勤的生活还是有些紧巴。眼望着他人纷纷致富,黄保勤的心无法宁静。他开始反思,如何尽快走向致富之路。纵观上下,横看左右,他悟出了“发财捷径”——做官。但怎么才能做官呢?他想到了“镀金法”。于是,他主动向组织部门提出下乡挂职扶贫。

  一个副教授,主动放弃城里舒适的日子到艰苦的地方扶贫,真是难得。组织上立即批准了他的请求,让他到威宁自治县挂职任县委副书记。那是1994年3月至1996年1月。媒体曾对此大量报道。1996年5月,两年的扶贫挂职生涯结束了。但是黄保勤并没有如愿升官,回到民院后只任了个系主任。“壮志未酬”,黄保勤并不死心。他再次向组织提出到艰苦的地方去扶贫。组织部门再次同意了他的申请,让他到黔东南州黎平县挂职任县委副书记。媒体再次对黄保勤这种“学者型官员献身新农村建设”的精神进行了报道。黄保勤出名了,组织和领导开始对他刮目相看。黄保勤到黎平仅挂职半年,就调回州里当了州长助理。8个月后便走马上任当上了镇远县委副书记,到2001年12月,就正式当上了县委书记。

  曝光“血耗子”

  牵出贪书记

  就在黄保勤大打政治和经济的翻身仗时,有人开始举报他了。2006年初,黄保勤已经56岁。按常规,像他这样的年龄,即使给他官升一级,也不可能再担任实职了。但黄保勤居然调到了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担任党委书记,还是个副厅的实职。就在这时,一家媒体刊发一篇报道,披露了镇远血站向老百姓疯狂违规采血的情况。

  报道很快引起了省委书记石宗源的重视。石宗源在一份文件上当即批示:“……省纪委、省检察院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严处陈登富一案。”这里的陈登富就是镇远县血站站长。同时,省检察院反贪局也收到了对黄保勤的举报材料。有人举报他的老婆花70万元入股陈登富在贵阳开办的“焱祥房地产”。于是,省检察院反贪局同时出击。

  之后,省检察院的3位检察官在贵阳花溪、民院及各家银行一一展开调查。很快,检察官发现黄保勤夫妇(女儿在北京读大学)在贵阳共有4套住房。其中一套是在贵阳市内的“中天星园”买的豪华住房,170平方米,价值七八十万元。

  此外,以他老婆王质莹和他女儿的名字为户头的银行存款有130多万元。这些存款全是在黄保勤当上书记后的2003年至2005年期间存入银行的。加上他老婆投资入股“焱祥房地产”的70万元,黄保勤在这3年内至少有200多万元(后一审法院认定为95万余元)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此时,石阡县检察院已经初步查明,陈登富涉嫌挪用镇远血站2100万元资金在贵阳开办“焱祥房地产”。2006年7月15日,石阡县检察院突然对陈登富实施抓捕。

  初审,陈登富很快就交代,他前前后后送给黄保勤的老婆王质莹十余万现金,目的是为了感谢黄保勤在血站改制上帮的大忙。随即,石阡县检察院请示省检察院后,迅速将王质莹传唤至石阡。王质莹也很快交代了她收受陈登富人民币13万元的事实。事情的发展似乎非常顺利。但是,接下来检察机关却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四面八方

  刮起“十级风暴”

  在镇远,人们都说,镇远“最有权的人”是黄保勤,“最有钱的人”则是血站站长陈登富。当专案组深入镇远调查时,所到之处,一问到黄保勤和陈登富的事,回答一律都是“不知道”。要查阅有关材料?“没有!”

  就在这时,一连串的问题接踵而来。首先,在看守所里的陈登富、王质莹突然翻供。陈登富说他根本就没有送钱给黄保勤,王质莹也说她从来没收陈的一分钱。接着是上级组织不断收到控告信,说省检察院和石阡县检察院违法办案乱抓人,随意闯入人大代表的住宅乱搜查……最高人民检察院收到控告信后,也限期要求省检察院对陈登富一案务必认真查明汇报。一时间,就好像四面八方刮起了十级风暴。检察官们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省检察院反贪局及时调整侦查思路,重点追查镇远血站究竟是国有还是陈登富个人的私营?也就是说,陈登富是否构成了挪用?

  这时候,省纪委也对黄保勤采取了“双规”。在双规地点,纪委和检察官发现黄保勤的手机上有一个与石阡通话频繁的号码。一查,这原来是石阡县公安局看守所民警郜方学的手机号码。再一查,原来陈登富和王质莹进了看守所后,便通过郜方学的手机与黄保勤及外界联系,导致陈登富、王质莹、黄保勤串供翻供。挖出郜方学后,陈登富、王质莹不再翻供了,但只承认行贿13万元的事实。

  在镇远,人们都说血站是陈登富个人的,但检察官们怎么也想不明白,国务院1996第208号令明明规定,单采血浆站只能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设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单采血浆活动,怎么这镇远血站就是陈登富个人的呢?

  检察官反复查找,终于从黔东南州卫生局的一份文件里找出了证据:镇远血站是财政拨款6万元初建,并明确该血站为县卫生局直属的副科级卫生事业单位。找到这份证据时,检察官们禁不住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检察官们历时3个月,终于给镇远血站重建了一大摞厚厚的账簿,得出的结论是,陈登富采取收入不进账等形式,从1995年建站,到2002年改制前,涉嫌贪污人民币2100万元。此时,陈登富深知自己罪大恶极,于是开口交代了他为了把镇远血站变为他个人所有,向黄保勤先后行贿46万元的犯罪事实。

  血站改制

  国家损失近亿元

  陈登富的招供让黄保勤的防线终于彻底崩溃,他开始在纪委交代自己的问题。接着,贵州省人大作出决定,罢免了黄保勤的省第十届人大代表职务。2007年1月5日,黄保勤被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批准执行逮捕。

  原来,陈登富自1995年建站以来,就采取大量资金不入账,贪污了2100多万元。但他还不满足,早就想把血站变为他个人所有,只是一直没有机会。2001年黄保勤当上了县委书记后,陈登富发觉黄保勤是个用钱就可以搞定的人。果然没过多久,在金钱的作用下,黄保勤便开始全心全意为陈登富服务。

  黄保勤多次讨论血站的改制问题。当时的县卫生局长提出:“书记,不能改呀。国家规定不允许个人从事单采血浆活动。”但黄保勤不听,反而振振有词地说,“你们怎么就忘了小平同志说的,步伐再快一点,胆子再大一点呢?你们呀,就是思想不解放……”

  一个本来拥有数千万资产的血站,陈登富通过各种手段作假,从账面上反映出来的却是不足200万资产。然后,陈登富用两辆旧车子抵给县委、县政府,就算是把国家原来投入血站的国有资金“还了本”。从此,这个血站就算是陈登富个人的私营企业了。(先前陈贪污2100多万,“改制后”未入账的7300万也“名正言顺”地进入了陈登富的个人腰包。)

  2008年5月27日,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黄保勤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3月至2005年12月,黄保勤在担任镇远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为镇远县单采血浆站站长陈登富、镇远鼎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镇远县人民医院等个人或单位谋取利益之机,先后单独或伙同其妻王质莹(另案处理)非法收受、索要陈登富、蒋华、任贵远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67万元。另外还有951279.64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一审法院作出判决:黄保勤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总刑期1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一审宣判后,黄保勤当庭表示不服判决,将提起上诉。据《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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