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版:封面专栏/封面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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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6 月 2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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辟谣只是接近真相的第一步
  【学者视线之肖余恨专栏】

  绵竹团委书记范晓华最近很郁闷:一则冠以“绵竹团委书记范小华挪用救灾帐篷打人导致车被掀翻”的帖文,一时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尽管很快就有网友查证出传言中的范小华另有其人,但很多网友似乎更愿意相信此事就是身为绵竹团委书记的范晓华所为。德阳团市委日前正式向警方报案,请求司法机关介入调查。(6月1日《成都商报》)

  我相信挪用救灾帐篷的另有其人,既然能挪用帐篷,肯定也是个官员。洗清“团市委书记”的冤曲固然重要,但查清并处理这个当事人同样重要。在一个网络化时代,还原真相的动力是如此强劲,以至于任何隐瞒事实的企图都是一种成本极大的冒险——此前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工作人员殴打志愿者的辟谣,就是一个明证。

  由此,我想到了这次震灾中的信息公开。

  在大地震发生后,中央政府反应迅速,以高度自信、透明和负责任的姿态向世人宣布中国政府以人为本、抗击天灾的信息和决心,获得国内外一致好评。有人联系到自5月1日开始生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为是这个条例促使政府实行信息公开的,我以为不然。在经历过哈尔滨水危机、“非典”等许多突发事件的磨练之后,政府从正反两反面得出了深刻的教训,在一个不可能隐瞒真相的时代,与其被动地隐瞒从而招致“传言”和“扭曲”,不如主动地公开信息,一来获得主动,二来便于动员。事实证明,政府信息公开是多么重要,这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政府进一步公开信息、阳光行政的决心和自信。

  但信息公开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更不是包治百病的妙方。地震是天灾,公开信息可以说是负作用较小,所以阻力相对不大。假如对一起“人祸”事件,我们还可能这么彻底的信息公开吗?中央政府无私无欲,敢于信息公开,那么,对可能影响到领导人前途和政绩的地方性突发事件,地方政府也能够做到信息公开吗?这不是一个有明确答案的问题。

  灾难发生后,往往会经历正面的激励信息、中立信息、反思信息井喷的次第过程。汶川大地震也不例外,在当初的救灾激情和英雄主义信息报道热潮过后,慢慢的,人们就会格外在意负面信息,舆论监督的热情日趋高涨。在这种情况下,对救灾和重建中的各种信息的公开就至为重要。对于各级政府来说,既可以利用公众的监督热情推动反腐,改进作风,又可以拉近某些官员和公众之间客观存在的距离。所以,公布救灾款物的发放,完善灾后重建的各项程序固然十分重要,对“挪用救灾帐篷打人致车被掀翻”这类事件的及时查处和公开真相,也不可轻忽。任何一项涉及公共利益的事情,处理不当,都会产生毁灭性和灾难性的后果。对民众的热情,政府只能是呵护和激发,而不能漠视。

  信息公开是个好东西。它有助于沟通和理解,有助于减少歧见,有助于社会形成合力。各级政府有必要利用灾后重建这个契机,强化理念,完善制度,让信息公开成为推动反腐防腐的利器,并进一步强化政府的现代行政意识和责任意识。

  (作者系南京政治学院新闻传播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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