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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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5 月 30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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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收费实行新标准
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快报讯(记者 尹晓波)从6月1日起,南京市房屋登记收费将统一执行新标准,住宅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宅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房等登记费减半收取。

  “房产登记费是根据国家要求调整的。”南京市房产局产权市场处相关人士表示,房屋登记收费调整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及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而近日南京市物价局、财政局联合发文公布了新的收费标准。

  房产局表示,按照新标准,住宅类登记收费按80元/件收取(未变),非住宅登记收费按550元/件收取,“住宅的一件就是一套房子,非住宅的一件可以是房屋的幢、层、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来进行登记”。这次调整最大的是非住宅的登记费用,以往是按非住宅的八个面积段大小分为200~10000元收费不等,而这次统一为550元/件。以某商业百货大楼为例,面积是10万平方米,对比原来超过2万平方米要收费1万元的标准,现在整体登记时只要交550元的登记费,能便宜9450元。

  “正式登记的收费,预告登记的免费。”房产局表示,涉及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的,不收取房屋登记费用,属免费项目。

  新标准从6月1日起执行,那现在交件办理尚未领取房产证的登记业务,是否也执行新标准?房产局人士表示,在5月30日和31日送件办理房产登记的依然按老标准办理,凡是在6月1日以后受理的登记案件,全部按新的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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