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陈英)记者昨天从南京市工商部门了解到,供气、供水合同已经过工商部门审查完毕,正在市工商局网站上公开备案,市民签订这些合同时可上网对照,如果发现企业使用的合同与备案的合同不一致,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
记者昨天点击市工商局网站(http://www.njgs.gov.cn),进入首页中的“合同监管”栏目,看到已有9份合同在备案,其中有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的两份供气合同,还有南京市江宁区煤气公司的供气合同;另有南京市自来水总公司的6份供水合同,是针对不同客户的。市工商局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处有关人士介绍,这些合同都经过了工商部门的审查、企业修改,并且通过6个月的公示期,企业和市民都没有异议,才完成备案的。备案后的合同都在文本封面加注“已备案”字样,并有一个备案号。市民在签订这些已备案的合同时,可上网去比对,如果发现企业“动了手脚”,可向工商部门举报,电话:84648950。